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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婚姻法:走出“法律萬能論”誤區(qū) 2001年5月8日 10:50 中新網(wǎng)北京5月8日消息:針對越來越多的人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權益這種現(xiàn)象,中國倫理學會副秘書長李茂森投書《北京青年報》,呼吁走出“法律萬能論”誤區(qū)。 李茂森先生認為,忠實和尊重是婚姻家庭存在的前提,公正和人道是調節(jié)婚姻家庭關系的價值理念,人們應該相信婚姻家庭倫理道德在特定領域的調節(jié)功能,走出“法律萬能論”誤區(qū)。 李茂森先生認為,目前很多中國人走進了這樣的“誤區(qū)”,即認為法律是萬能的。“法律萬能論”的思維定勢雖然體現(xiàn)了對法律的尊重與重視,但事實上是,法律的作用仍然是有限度的,單憑法律的力量不可能解決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全部問題。譬如,“包二奶”行為絕對是不道德的、違法的,但往往因為證據(jù)不足等問題而難以給予當事人以有力的懲罰。還有,即便家庭財產(chǎn)劃分問題規(guī)定得再清楚不過,在現(xiàn)實操作起來也會有難度,可能會發(fā)生轉移、隱匿財產(chǎn)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單靠法律來解決,有可能使違法者逍遙法外,使受害者束手無策,最終在現(xiàn)實性上也可能會使人們失去對法律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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