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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給歌壇新寵孫燕姿訂“十大戀愛守則” 2001年08月16日 10:15 中新網(wǎng)臺北8月16日消息:歌手孫燕姿昨天開慶功宴,慶祝三張專輯都創(chuàng)佳績,唱片公司深怕這棵“搖錢樹”談戀愛忘了工作,特別訂出十大戀愛守則,要她一一遵守,讓孫燕姿笑說:“唱片公司比我爸還嚴格!”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唱片公司交給孫燕姿一本“愛情字典”,希望她如果交了男友要遵照這十大守則,包括有戀愛對象須經(jīng)唱片公司副總陳澤杉同意,不準耽誤工作,不得因吵架鬧別扭影響工作情緒,不得偷偷摸摸出入不良場所,不得于公開場合打情罵俏損害藝人形象,不得影響公司發(fā)片宣傳計畫,突發(fā)狀況需第一時間告知公司(例如“先上車后補票”),3年內不得宣布結婚退隱,分手時好聚好散以防后患。 相關報道:新加坡金曲獎提名揭曉 孫燕姿入圍7獎項 相關報道:孫燕姿:我不是臺灣人 但從臺灣起步 相關報道:圖文:孫燕姿唱片銷路好 籌備巡回演唱會 相關報道:那英鄭秀文孫燕姿明日合唱《我只在乎你》 相關報道:創(chuàng)作歌手及音樂才華形象的樂壇新寵兒孫燕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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