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不斷有權威機構和學者撰文,擔憂未來的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有人甚至認為未來幾年我國經濟都可能在通貨緊縮的環(huán)境下運行。對此,筆者認為,之所以出現(xiàn)這樣的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幾年房地產市場的高速增長嚴重透支了我國經濟的未來增長。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xiàn)拐點,那么與房地產相關的鋼鐵等部門的拐點也即將到來,支撐本輪經濟增長的主要行業(yè)都將會減速。
盡管經濟前景堪憂,但也并非束手無策,只要我們大力增加經濟適用房的投資,不僅可以使經濟增長避免出現(xiàn)大的滑坡,而且可使城市住房緊張的矛盾有效化解,可謂一箭雙雕。
從操作措施看,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通過兩到三年的時間將經濟適用房占房地產投資的比例由當前的5%增加到30%以上。2005年可以將經濟實用房的投資規(guī)模由2004年的600多億元增加到2000億元,2006年以后再每年增加1000億元左右。這樣可以有效緩解商品住宅投資減速帶來的負面影響。
那么,增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投資的理論依據(jù)在哪里?從全球視野看,工業(yè)化國家對住房市場都采取了高度的國家干預政策,沒有一個國家是完全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解決住房問題的。
主要做法是:(1)政府自己直接建造大量的低租金公共住房供困難戶、低收入戶居住。英國地方政府在1946年到1976年的30年中,平均年建造14.3萬套公房,并從最初限于低收入困難戶發(fā)展到向所有家庭開放。經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住房私有化”浪潮后,英國仍有34%的公房(1989年的統(tǒng)計數(shù))。(2)另一些福利國家由政府向房地產企業(yè)提供財政補貼,同時對建成住房的出租作出限制,這樣建成的住宅必須以“成本租金”出租給家庭條件和收入符合規(guī)定的用戶。例如,二戰(zhàn)后原西德政府向私營房地產商提供無息貸款,同時還規(guī)定,向同意為低收入家庭建造或改建住房的私營開發(fā)企業(yè)提供低于市場利率的貸款,條件是它們必須降低出租租金。(3)依靠非營利房地產企業(yè)解決住房緊缺困難,所謂非營利企業(yè),包括公私合營的公司、工會系統(tǒng)組織、住房合作社和各種住房協(xié)會等等。這些非營利的房地產企業(yè)靠出售利率有限的股份以獲得啟動資金,在此基礎上再申請政府的低息或無息貸款,并可享受免稅待遇,因此能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出租所建住房。瑞典、荷蘭、法國等多采用這一做法。
由此可見,政府出面解決住房問題,是全世界普遍采用的做法。而我國在1998年之后推行住房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嚴重忽視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設,是住房政策上的重大失誤。
目前是增加公共住房保障投資的大好時機,因為經過1998年以來的經濟財政政策的實施,全國的基礎設施建設已經大為改善,可以將政府支出部分轉移到住房建設。并且政府對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只是預支投資,建設完工之后可以按照成本價出售給居民,收回投資,不會占用很多的財政資金,在財政上是完全可行的。從理論上說,完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符合十六大“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應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來源:每日經濟新聞;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