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中國反腐敗斗爭目前正呈現出五個新的動向,中國的反腐敗戰(zhàn)略正在發(fā)生一些符合時代要求的變化。中央紀委有關人士將這些新動向概括為五個方面,即:在打擊腐敗分子的過程中更加關注人權;推進反腐敗政策的法制化;預防腐敗與推進改革相結合;在打擊高官腐敗的同時,高度關注基層腐敗;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反腐敗斗爭。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發(fā)表文章稱,在毫不放松查辦高中級領導干部腐敗案件的同時,中國反腐敗斗爭將高度關注基層干部,特別是基層執(zhí)法、司法單位中的腐敗問題,體恤民生。中央紀委已經提出,在查處領導干部違紀案件的同時,以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決懲處基層腐敗,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文章說,中央紀委嚴懲高官腐敗的標志性事件是在1995年查處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委書記陳希同,這在黨內外、國內外引起巨大震動。此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海關總署原副署長王樂毅等一批高官相繼受到了懲處。2005年,受到黨紀處分的省(部)級干部就有13人。中央紀委法規(guī)室政策研究處處長蔡曉說,“如此多的高官受到懲處,在世界上哪個國家都是沒有過的。人們由此看到了中國政府反腐敗的堅定決心。”
文章指出,反腐敗斗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是老百姓的“不滿意”仍然存在。據中央紀委連續(xù)多年進行的隨機抽樣、直接入戶的黨風廉政建設問卷調查結果統(tǒng)計,最低的1996年,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只有32.8%;直到2003年,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才第一次超過半數,達到了51.9%。
蔡曉說,單純懲處高官腐敗并不能有效解決群眾“感覺到的”社會、官員腐敗的問題。與老百姓打交道時間最多,頻率最高的,就是基層工作人員。基層干部的腐敗,基層的吃拿卡要等行為,是群眾深惡痛絕的。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田宏杰說,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基層干部就是黨和政府的代言人。他們的腐敗行為直接敗壞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導致基層干群關系和黨群關系的惡化,最終影響到整個國家的干群關系、黨群關系。在近些年反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下,“老虎”已經打了不少,但對一些騷擾老百姓的“蒼蠅”重視不足。一些基層腐敗確實損害了群眾利益,傷了群眾的心。
中國社科院反腐專家邵道生教授也認為,目前應“兩手抓”,用“一只手”來反位高權重的“權力腐敗”(大腐敗),用“另一只手”來抓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身邊腐敗”(小腐敗)。(陳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