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8日電 東北網-黑龍江晨報報道,5日下午,哈爾濱市民譚海濤拿到了“家樂!睘樗_具的“清白”證明。此時雖然距離他被誣陷僅僅4天,但這4天對他來講卻像4年那樣漫長。
據譚海濤講,1日下午3時左右,他和女友在家樂福永平店購物結帳后,剛走出收銀通道口,就感覺背后被人拍了一下,隨即3名家樂福便衣保安圍了上來,其中一名保安大聲指責他偷東西,還拿出一個牙膏空盒給他看,說他偷了牙膏。他當時解釋說他沒拿,但還是被保安拽到一間寫著“防損部”的屋內。當時他和保安之間相互有撕扯,但他沒動手打人。在“防損部”內,保安沒收了他的工作證并報了警。隨后兩名民警將他帶到了附近的黎華派出所。在接受訊問時,他一再表明自己沒偷東西。但派出所的同志還是打電話通知了他單位的值班領導,他是等到單位來人后才被允許離開的。
4日,記者采訪了家樂福永平店公關經理助理于玲,據她說:1日當天,現場工作人員確實看到,顧客譚某將一支價值17.60元的“獅王”牌牙膏外包裝扔掉,將內裝牙膏裝進兜里。顧客譚某在被保安截住時,還打了保安三四拳。當記者問及是否有現場錄象可以證實?于玲說,有錄象,但要到晚上才能看到。
據譚海濤說:他和女友在家樂福永平店買牙膏時,自己確實曾拿起一種價格較貴的牙膏給女友看過,但后來又放了回去,他們最后買的是女友要的是“納愛絲”牌牙膏。他堅持說自己沒破壞過包裝,沒偷牙膏,更沒毆打保安。
據哈市道外公安分局黎華派出所教導員說,1日,該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家樂福永平店有人打架,而不是因為盜竊。
對此,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保衛(wèi)部所屬部門主任王立佳說:“1日下午我在銀行值班,接到黎華派出所打來電話說,譚海濤因為在家樂福涉及一支牙膏的事被帶到派出所。當時如果不是警方懷疑譚海濤偷東西,僅僅是打架,我可能不會立即趕到派出所。而我到派出所后,所了解的情況也主要是圍繞譚海濤到底偷沒偷牙膏的事。另外,從警方訊問譚海濤筆錄上也寫的很清楚‘問:知道為什么傳喚你來派出所嗎?’‘答:知道,有人說我偷東西’。至于派出所為什么否認接警原因是盜竊,我感到不理解!
4日晚,家樂福公共事務經理徐環(huán)宇表示,在查看錄象帶后,沒有證據證明顧客譚某有破壞包裝,偷牙膏,毆打保安的行為。5日,徐環(huán)宇以個人名義向譚海濤表示道歉,并將一張證明交給譚海濤和他所在單位領導,“證明”上寫著“茲證明元月1日發(fā)生在哈爾濱家樂福超市永平店,顧客譚海濤先生因我方工作失誤產生誤會,譚先生并無過錯。特此證明。哈爾濱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2006-1-5”
拿到了家樂福開的“清白證明”,譚海濤如釋重負。據他說,作為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監(jiān)控室的監(jiān)控人員,清白對他來講太重要了。由于發(fā)生的這件事,這幾天,他實際上已經處于被停職狀態(tài)。作為銀行監(jiān)控員,假如事情說不清楚,他很可能將失去在銀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