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漢一月十九日電 (記者 徐金波)影響中國二十多個省市兩千五百余家機構(gòu)、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四百五十億元人民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號稱建國以來最大的金融證券案——“德隆”主案,今日上午正式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德隆系的三家涉案單位和唐萬新等七名高管,分別被指控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操縱證券交易價格以及挪用資金罪。
本案此次開庭審理時間暫定為三天。德隆主案的核心人物——四十二歲的唐萬新,曾在福布斯二00二年中國大陸富豪排行榜上名列第二十七位。他曾擔任新疆德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裁(簡稱“新疆德隆”),德隆國際戰(zhàn)略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裁(簡稱“德隆國際”),上海友聯(lián)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總裁(簡稱“上海友聯(lián)”)。
檢方指控:二00一年六月五日至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應付委托理財業(yè)務出現(xiàn)的兌付危機,“上海友聯(lián)”組織金新信托、德恒證券、恒信證券等公司,以承諾保底及可獲百分之一點九八至二十二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誘,與中國二十多個省市的三萬二千多名社會公眾和相關(guān)機構(gòu)簽訂委托投資協(xié)議三萬五千八百九十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四百五十億零二百多萬元人民幣,最終造成一百七十二點一八億元余元無法兌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新疆德隆收購了新疆屯河投資股份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新疆德隆”、“德隆國際”先后以金新信托等為操作平臺,在唐萬新等人的決策下,由王恩奎、董公元、洪強、張龍等人操盤,長期大量自買自賣“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造成三支股票價格異常波動,直至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新疆德隆”、“德隆國際”非法獲利九十八點六一億元,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二00三年一月,德隆國際資產(chǎn)二部經(jīng)理楊利,指使會計將公司三萬美元匯至其女友賬戶作留學之用,涉嫌挪用資金罪。
二00五年四月份,因到期資金無法兌付,“德隆系”案浮出逐漸水面,有關(guān)方面指定武漢司法機關(guān)辦理其中部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公安部今日派員前來武漢督辦此案。此前,“德隆”下屬的五家公司及三十五名高管,因涉案分別被重慶、上海、銀川、烏魯木齊、南京等地法院判刑及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