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三月二十七日電 (吳慶才 劉艷新)二十七日,北京“月球大使館”狀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案被北京海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據(jù)悉,因公開售賣“月球土地”而備受關(guān)注的“月球大使館”狀告工商局的原因是該局將其列入“二00五年北京十大消費侵權(quán)案例”,這也是“月球大使館”第三次狀告北京市工商局。
“月球大使館”(即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稱,該公司是經(jīng)工商登記注冊成立的合法公司,主要業(yè)務(wù)之一是出售月球土地。今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首都新聞媒體公布北京二00五年十大消費侵權(quán)案例,該公司的月球銷售經(jīng)營項目被列第六名。此事被首都媒體廣泛報道。
“月球大使館”認為,月球土地是外星體不動產(chǎn),不是消費品,購買月球土地不是消費行為,而是長期投資行為。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國際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日前,把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jīng)營項目列入十大消費侵權(quán)案例,其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屬于濫用職權(quán),嚴重侵犯了起訴人的名譽權(quán),給該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故提起行政訴訟,狀告首都工商。
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月球大使館”所訴事項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對其起訴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此前,月球大使館曾兩次狀告工商。去年九月,“月球大使館”因涉嫌“投機倒把”被北京市朝陽工商局責令退回財物,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罰款五萬元人民幣!霸虑虼笫桂^CEO”李捷不服將工商部門推上法庭。同年十二月,北京市工商局以“月球大使館”違反《投機倒把處罰條例》為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李捷不服再次將工商推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