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3日電 隨著商品房價格的不斷高漲,廉租房建設已成為政府和公眾關(guān)注的熱點。全國工商聯(lián)房地產(chǎn)商會會長聶梅生近日提出建議:廉租房的建設資金應該從政府賣土地的收入中提取,即將政府高價拍賣土地的收入,補貼到廉租房的建設上。
今日出版的《中國青年報》載文指出,土地出讓金補貼廉租房建設,這是一個聽起來有理、看上去很美的建議。土地出讓金是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的收益,即各地政府“征地”、“賣地”的收入。這筆錢數(shù)額巨大,1992年至200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達1萬多億元;特別是近三年來,每年政府的賣地所得都有好幾千億元。從數(shù)量如此之大的資金中抽取部分填補廉租房建設的資金缺口,似乎并不困難。然而,若是仔細分析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和土地管理現(xiàn)狀,實現(xiàn)“土地出讓金補貼廉租房”的難度就十分明顯。
首先,“土地出讓金補貼廉租房”與政府自身利益存在不兼容之處。有調(diào)查顯示,土地出讓金已經(jīng)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特別是在“土地財政”大行其道的地區(qū),土地出讓金要占到預算外收入的60%以上。這個巨大的“小金庫”滿足了地方政府維持自身運轉(zhuǎn)、經(jīng)濟開發(fā)、啟動大規(guī);üこ痰戎T多需求;谧陨砝娴目紤],地方政府時常利用信息上的優(yōu)勢,對上隱瞞土地出讓金的實際數(shù)額。拿土地出讓金補貼廉租房建設,不僅會擠占既有的政府開支項目,而且意味著游離于中央政府監(jiān)管之外的“小金庫”將被置于財政預算約束之下,地方政府種種的博弈、角力著實有曝光的風險;這不啻于自己動刀剜自己的肉,必然遭遇阻力。
其次,土地出讓金這塊“蛋糕”雖大,但已經(jīng)被各方分割殆盡。作為賣主的地方政府也不能一口吃下全部收益:上級政府要割走10%到15%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生地”變“熟地”的基礎投資等諸多成本需要支付,再加上為了“招商引資”采取倒貼政策以及為各式各樣大型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買單,最后所剩無幾!暗案狻北緛砭筒粔虺,期望從中再挖出一塊補貼廉租房建設,可謂難上加難。
此外,土地出讓金的優(yōu)先受惠者并非城市貧困人口。目前被政府征用出讓的土地大多屬于農(nóng)村土地,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則,政府征地賣地的差價收益,應主要用于農(nóng)村建設和農(nóng)民增收。但事實表明,土地出讓金多數(shù)被政府用于城市建設,農(nóng)民不但沒有成為大規(guī)模征地過程中的最大受益者,反而遭受了嚴重的損失,可初步估算的利益損失以千億計。因此,即使有可能重新分割土地出讓金,首先應當補貼的不是城市的廉租房建設,而是二元體制中處于最低端的農(nóng)民。
由此可見,無論是從可操作性還是從合理性上考量,以土地出讓金補貼廉租房建設都存在困難。(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