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個人遭索賠2000萬元、編委個人遭索賠1000萬元!因不滿媒體報道其在深圳代工廠普遍存在的勞工“超時加班”問題,世界500強、臺灣制造業(yè)巨頭——臺灣鴻海精密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陸投資的富士康科技集團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近日向《第一財經日報》的記者和編委提出總價3000萬元的索賠。這不僅是目前為止全國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同時也首開大型企業(yè)查封記者個人私有財產的先例。
報道非法用工 記者個人被索賠3000萬
據(jù)了解,富士康科技集團是鴻海在大陸投資興辦的高科技企業(yè),鴻富錦為富士康科技集團下的臺灣獨資企業(yè)。富士康是蘋果公司在中國的加工廠。事情源于《第一財經日報》發(fā)表的一篇文章,該文以一名普通員工的口述實錄形式,指出富士康工廠存在“一般操作工必須連續(xù)工作12小時,不得說話”、“三個女工因經常加班而在生產線上暈倒”等非法用工現(xiàn)象。而就在此前的幾天,英國《星期日郵報》在題為《iPod之城》的報道中披露,富士康龍華工廠“工人每天工作15個小時生產iPod,但她們每個月的收入只有27英鎊”(約合人民幣387元)。
鴻富錦在起訴書中稱,“該報道未經調查核實,……造成原告社會評價嚴重降低,在業(yè)界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和商業(yè)信譽,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钡婀值氖,鴻富錦并沒有起訴《第一財經日報》,而是直接起訴記者個人,向文章作者王佑索賠2000萬元,并向編委翁寶索賠1000萬元。
記者、編委:個人財產已被凍結
“受此影響,我與王佑的資產遭到凍結。”翁寶表示,媒體記者從事新聞報道是一種職務行為,對于鴻富錦選擇起訴記者而非記者所在單位感到震驚和難以接受。據(jù)了解,7月17日,王佑和翁寶已收到了法院凍結其資產的通知書,被凍結的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和存款。
隨后,翁寶和王佑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財產保全裁定復議申請。王佑的理由是,“被申請人申請查封的申請人的財產均在上海。因此,訴前保全應由上海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做出。”而翁寶的理由是,“……一直工作居住于上海,從未在任何媒體及任何場合發(fā)表過任何不利于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有限公司的言論……申請人根本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據(jù)此,申請人民法院作出變更裁定,解除申請人被查封凍結的所有資產,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截至記者昨天下午6點發(fā)稿時,王佑和翁寶的申請還未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王佑和翁寶兩人尚未收到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及起訴狀等訴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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