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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等二十五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00年11月9日 06:04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八日電中共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今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廈門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涉案中共黨員的黨紀、政紀處理情況。中共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等二十五人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jù)通報,廈門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發(fā)生的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案情極為復雜、危害極其嚴重的走私犯罪案件。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去年八月中旬,中央紀委會同監(jiān)察部、海關總署、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稅務總局、中央金融工委等部門組成中央專案組,對廈門特大走私案展開全面調查。經(jīng)過專案組一年多的艱苦工作,該案的首批案件已于今年九月中旬在廈門、福州等地法院開庭審理,共二十五起案件、涉案人員八十四人。 福建省、廈門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金融系統(tǒng)有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作出決定,對其中涉案的二十五名黨員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追繳其違紀所得。其中廳級干部八人,即中共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廈門海關原副關長接培勇,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長陳國榮、原副行長陳建鑾,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 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領導小組組長何勇在講話中指出,依法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是全國深入開展打擊走私和反腐敗斗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充分體現(xiàn)了中共中央、國務院打擊走私、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有力地維護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不僅具有重要的經(jīng)濟意義,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 據(jù)悉,目前該案的查處工作還在繼續(xù)進行,隨著整個案件查處工作的深入開展,還有一批犯罪分子將依法受到嚴懲,一些涉案的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將受到黨紀、政紀的嚴肅處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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