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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揭批“法輪功”:“法輪功”創(chuàng)立者李洪志的真面目 2001年3月2日 14:31 新華社北京七月二十二日電大量事實表明,“法輪功”的創(chuàng)立者李洪志,是一名通過欺騙等手段,建立非法組織,危害民眾身心健康,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人物。 李洪志一九五二年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嶺市(原懷德縣公主嶺鎮(zhèn)),只上過小學、初中,后在部隊軍馬場、森警總隊吹小號,轉業(yè)后在長春市糧油公司保衛(wèi)科工作;一九九一年停薪留職從事“氣功”活動,一九九二年五月起傳播“法輪功”。 李洪志在編造的個人簡歷中稱自己自童年起便得到佛家、道家真?zhèn),功力達極高層次,具有種種“神跡”。他還更改出生日期,其目的是稱自己是“釋迦牟尼轉世”。 事實上,李洪志從一九八八年才開始學練氣功。李洪志以兩門氣功功法為基礎,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些動作,拼湊了“法輪功”功法。李洪志自吹的經(jīng)歷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彌天大謊。 李洪志在北京設立了“法輪大法研究會”,自任會長。此后,又陸續(xù)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了三十九個“法輪功”輔導總站,總站下又分設了一千九百多個輔導站、兩萬八千多個練功點,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組織系統(tǒng)。李洪志作為“法輪功”的最高頭目,經(jīng)常通過其組織系統(tǒng)發(fā)布指令。 “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各地總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各種大規(guī);顒樱多次策劃、煽動眾多“法輪功”修煉者有組織地圍攻新聞出版單位和黨政機關,嚴重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李洪志利用“法輪功”聚斂了巨額財富,偷逃了大量稅款。據(jù)調查,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聚斂的收入即達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三百元。李洪志以其親屬的名義在北京、長春擁有數(shù)處豪宅、多輛轎車。 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李洪志從國外入境,在北京共停留了四十四個小時。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部分“法輪功”練習者聚集天津師范大學的事件迅速升級。二十四日上午,在李洪志還沒有離境時,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輪功”練功點都紛紛接到通知,要求二十五日組織練習者到中南海周圍“集體練功”。四月二十五日,一萬多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中南海周圍聚集,嚴重影響了中南海周圍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在國際國內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李洪志散布的歪理邪說造成了極大危害。李洪志宣稱,修煉“法輪功”就能夠“靈魂不滅”,并將人度到“天國”極樂世界。他還宣稱,人生病是前世造“業(yè)”欠債的現(xiàn)世報應。一些“法輪功”練習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說的欺騙、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絕去醫(yī)院,不打針、不吃藥,貽誤治療導致死亡。有的因練“法輪功”自殺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甚至采用殘忍的手段殺害他人!胺ㄝ喒Α睂θ藗兊纳硇慕】翟斐傻膼汗粍倜杜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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