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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1月23日發(fā)表評論員文章:禍起邪教 2002年01月22日 00:00 中新網(wǎng)北京1月22日消息:《人民日報》將在1月23日發(fā)表評論員文章:禍起邪教。文章全文如下: 一年前,受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的精神控制,幾名“法輪功”癡迷者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引火自焚,制造了一起慘絕人寰的悲劇。僅僅幾秒種,無情的烈火改變了這幾個人的命運:有的斷送了最寶貴的生命,有的面目全非,終生殘疾。盡管黨和政府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對受傷者盡力搶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是,12歲的少女劉思影和她的母親仍未能從死神的手里逃脫;女大學(xué)生陳果和她的母親郝惠君雖然保住了性命,身體和心靈的傷口卻難以完全彌合。禍起邪教,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欠下了一筆永遠(yuǎn)也償還不清的血債。 邪教害人。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給人們上了極其深刻的一課。后來發(fā)生的“法輪功”癡迷者殘殺“功友”、殺妻害父等等血腥事件,又一次一次地給人們以警示。邪教實行精神控制,扭曲人性,并通過被它控制的癡迷者將其罪惡本質(zhì)赤裸裸暴露出來。對邪教的容忍,就是對人民的犯罪。我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嚴(yán)厲打擊“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正是為了保護(hù)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從根本上維護(hù)公民的人權(quán),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在一個安全、和偕、健康、寧靜的社會環(huán)境里不受干擾地生活和工作。 “法輪功”不僅把精神控制的魔掌伸向老人、婦女、病人,而且還伸向孩子和相當(dāng)文化層次的人。對“法輪功”邪教的精神控制,我們要有足夠的認(rèn)識,不要以為讀過書的人、受過教育的人,就不會上李洪志的當(dāng)。“法輪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使癡迷者喪失理智,順從邪教,最后做出連他們自己都想不到的蠢事。受過高等教育的陳果母女的悲慘遭遇,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面對邪教的侵襲,我們要繼續(xù)保持高度的警惕。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不甘滅亡,仍在陰謀害人害國。輕視邪教,就會留下禍國殃民的隱患。禍起邪教。只有徹底鏟除邪教,才能換來社會的祥和、安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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