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頁紙的交代材料,字寫得歪歪扭扭不說,錯別字就有十幾個,還有許多常用字也空在那里不會寫。辦案人員不禁覺得奇怪:這么低的文化水平,還配當監(jiān)獄政委?曹洪傲則回答,當官能寫好自己的名字就足夠了。
1995年,曹洪傲被任命為吐魯番監(jiān)獄副監(jiān)獄長,兩年后調任昌吉監(jiān)獄監(jiān)獄長,2000年任昌吉監(jiān)獄政委、黨委書記。幾年間,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肆無忌憚地收受他人賄賂,還大言不慚地說這是自己擁有權力的結果,根本不能與犯罪相提并論。人們都說,“品德低下、飛揚跋扈,順我者提拔重用,逆我者靠邊休息”,是曹洪傲做人的本質特征。
曹洪傲因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新疆自治區(qū)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后,自治區(qū)監(jiān)獄管理局在昌吉監(jiān)獄召開干部大會,通報了監(jiān)獄政委兼黨委書記曹洪傲涉嫌犯罪的案情,會場上響著經久不息的掌聲。曹洪傲被刑事拘留的當晚,昌吉監(jiān)獄家屬區(qū)內鞭炮聲不斷,干警們奔走相告,大家高興得難以入眠……
挖出黑色提包
2002年3月5日下午,一位舉報人走進了新疆自治區(qū)檢察院舉報中心的大門。當著該院反貪局局長的面,舉報人具體、確實地舉報了昌吉監(jiān)獄政委曹洪傲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
很快,“306”辦案組火速成立。3月6日,自治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決定對曹洪傲立案偵查。當天晚上,反貪局和紀檢委的20多名辦案人員兵分兩路,一路人馬直奔北疆烏蘇,追繳曹洪傲匿藏在小姨子初某家的贓款贓物;另一路人馬則到昌吉市和下巴湖昌吉監(jiān)獄兩處住宅抓獲犯罪嫌疑人曹洪傲。
烏蘇傳來消息:曹洪傲埋在初某家的黑色提包已被繳獲,里面裝有11張銀行存折,金額為103.3萬元,還有十幾件金銀首飾。凌晨兩點多鐘,辦案人員將曹洪傲和妻子初慧吩帶回了烏魯木齊。
誰送的錢就用誰的名字存入銀行
檢察干警從曹洪傲家搜出一串鑰匙,恰好能打開黑色提包上的兩把鎖,提包內共有存款額高達103萬元的11張銀行存折,卻沒有一張寫有曹洪傲和初慧吩的名字。
檢察干警按照存款底聯留下的身份號碼進行秘密調查,發(fā)現存折上的名字都是曹洪傲家的親戚。
辦案人員決定從曹洪傲的愛人初慧吩身上打開突破口。經反復工作,初如實交代了曹洪傲利用職權收受他人賄賂的諸多問題——
2000年12月,中國水利水電總公司駐新疆辦公室楊某找到曹政委,請他幫忙把在新疆第四監(jiān)獄服刑的犯人張興鳴調到昌吉監(jiān)獄服刑,曹滿口答應。2001年1月,曹安排監(jiān)獄有關部門將張犯從烏魯木齊調到昌吉監(jiān)獄,隨后又應楊某的要求讓張犯回上海與家人過年。為了感恩,楊某將張犯給的10萬元現金送到曹洪傲家,同時請求曹政委以后為張犯保外就醫(yī)繼續(xù)幫忙。曹洪傲收下這筆錢后,要了楊某的身份證,安排監(jiān)獄財務科科長潘健將10萬元錢分3筆以張犯的名字存入銀行。2002年1月16日,潘健將這筆存款取出交給了曹的夫人初慧吩。
曹洪傲非常狡猾,凡是別人求他辦事送來的錢,他都用送錢人的身份證先把錢存入銀行,過一段時間再將款取出,以親戚的名義另外轉存。
所有“合伙人”不是不在人世,就是不知內情
經過6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反貪局干警共查出曹洪傲及其以親戚名義存款共120余萬元,家里保存金銀首飾27件,價值6萬余元。
另調查證實,曹洪傲曾委托潘健炒股及初慧吩個人炒股金額為35萬元;曹對外投資、外出款項、單位集資住房、購買兩輛東風自卸車共計花費70余萬元。
面對如此巨額財產,曹洪傲說,這都是自己本本分分做生意掙來的,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搞過腐敗。然而據調查,那些由曹洪傲提供的“合伙人”,不是早已去世就是下落不明,有的根本不明就里。
曹洪傲交代說,自己曾借給烏蘇縣糧食局一位局長20萬元錢做糧食生意,后來這位局長連本帶息還給他37萬元。經查,這位局長早已病逝,其家人也不知道此事。
按照曹洪傲的想法,只要把這些線索引到死人身上,就成了真正的死無對證,自己就能脫身?墒虑槟挠心敲辞傻,所有的“合伙人”都已不在人世?于是,他又想出了新的謊言。
據曹洪傲稱,他曾于90年代在烏蘇倒賣20次啤酒,每次1000箱,總共掙了40萬元,此事當時烏蘇縣主管工業(yè)的副縣長、主管商業(yè)的副縣長和烏蘇啤酒廠廠長等人都知道。然而辦案人員前往調查時,曹洪傲提供的有關證人均表示:絕無此事。
據曹洪傲供述,他曾承包烏蘇縣公安局一輛嘎斯車掙了3萬元,并稱烏蘇縣公安局秘書股股長馬某知道此事。經查,烏蘇縣公安局從來沒有給任何人承包過車輛搞創(chuàng)收……
在自治區(qū)有關部門的大力協(xié)助下,檢察機關對曹洪傲一家的收入和支出進行了認真計算,扣除正常的工資、獎金、其他合法收入和受賄犯罪所得,曹洪傲對200余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而且他百般狡辯抵賴,沒有主動認罪和任何悔改表現。
監(jiān)獄里的“南霸天”
案發(fā)前,曹洪傲擔任昌吉監(jiān)獄黨委書記、政委,手握黨政大權,他覺得自己就是高墻內這片土地的主宰者,漸漸變得專橫跋扈一手遮天。有人稱他是監(jiān)獄里的“南霸天”。
群眾反映,有年冬天曹洪傲一個人蹲在墻腳曬太陽。有位年輕干警辦事路過此地,只顧趕路沒有看見墻腳的曹政委。氣急敗壞的曹洪傲追上前抓住干警的衣領罵道:“你的眼睛瞎了,難道沒看見老子在這里嗎?”
昌吉監(jiān)獄欠一位個體老板1萬元施工款。一天,這位老板拿著欠條找到監(jiān)獄,財務人員帶他來到曹政委的辦公室。此時身著警服的曹洪傲正把兩腿搭在辦公桌上,面朝房頂閉目養(yǎng)神。他接過老板手中的欠條,看了一眼就當場撕得粉碎,罵道:“誰欠你錢啦,快給我滾出去!眰體老板氣得掉頭就走,從此再也沒敢到昌吉監(jiān)獄露過面。
個體戶蔡某的兒子從部隊復員后想當警察,找曹政委幫忙,曹洪傲便把他安排在管教科上班,但始終不給轉正。一天,蔡某跑到曹的辦公室為兒子說情,曹看到蔡某手上戴著一枚款式別致的戒指,便把蔡叫到身邊,強行扒下這枚價值6000元的貓眼戒指據為己有。
一位干警想把自己的愛人調到昌吉監(jiān)獄工作,給曹洪傲送了1萬元現金,曹“目測”后表示同意接收。后來,曹政委多次催促他趕快辦理調動手續(xù),但這名干警聽說曹政委是個“老色鬼”后,主動放棄了自己原來的請求。
這就是昌吉監(jiān)獄政委兼黨委書記曹洪傲的所作所為。然而,有人在得到曹的3萬元贊助后,竟然不負責任地寫材料為他歌功頌德,向有關部門推薦曹洪傲。
這張蓋著大紅印章的推薦信這樣評價犯罪嫌疑人曹洪傲:昌吉州政法委常委、昌吉監(jiān)獄黨委書記曹洪傲,對黨忠誠,對事業(yè)癡情,一貫嚴格要求自己,待人誠懇,為人正直,注重團結各族群眾,工作作風扎實,被群眾稱為“務實司令”。有著較強的宏觀把握能力和開拓創(chuàng)新能力,管理經驗豐富,黨組織安排他到哪個崗位工作,他都盡心竭力把工作做好,并且干得很出色,兩袖清風,為警清廉,是一個全區(qū)司法系統(tǒng)公認的能干的好干部。這樣“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優(yōu)秀干部,應放到更適合更高的位置上,讓他為黨為人民多作貢獻,請領導向有關部門推薦。
當曹洪傲得知自己已被列為自治區(qū)監(jiān)獄管理局副局長候選人的時候,他意識到,自己雖然擁有陸軍某學院和空軍某院校的兩張假文憑,但都是大專畢業(yè)證,他必須在組織部門來考察之前“火速”擁有一張大學本科文憑。于是,他找人花了幾千元辦了一張西南政法大學的畢業(yè)證,同時還制作了一套完整的學生檔案。
為官之“道”帶出腐敗“門風”
2002年9月29日,曹洪傲一案的偵查工作最終畫上了句號。據辦案人員稱,曹是自治區(qū)檢察院反貪局查辦的所有職務犯罪嫌疑人中,最難對付的一個。雖然他被關押在看守所,但他仍然荒唐地幻想著有人出面挽救他。
在辦案過程中,曹洪傲的親屬和昌吉監(jiān)獄個別人為了給曹洪傲開脫罪責,秘密訂立了攻守同盟,毀滅了有關犯罪證據。曹的兒子身為一名基層領導干部,還曾揚言寧可不當官也要救出自己的父親,嚴重干擾和阻礙了檢察機關依法辦案。
但最終,檢察機關在調查曹洪傲一案期間,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一舉查出昌吉監(jiān)獄副政委徐汝軍、財務科長潘健、中隊長馬忠學、扎花廠財務人員孫娥等人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放罪犯等問題,目前均已立案偵查。另有5名監(jiān)獄干警在法律政策的感召下投案自首,主動退還了贓款,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之中。
曹洪傲曾公開對自己的部下炫耀:我當官靠的就是給領導送禮。他洋洋自得地以為自己找準了人事制度上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自己給別人送禮受到重用,部下給他送錢得到提拔,權錢交易形成如此循環(huán),曾經讓他頗為得意。
目前,曹洪傲一案已移送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人們等待著法律對他的正義判決。(文章原載于《檢察日報》,作者:呂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