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17日公布的《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報告一出,輿論一片嘩然。
雖然,財政部在《報告》中指出,根據經濟發(fā)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后個稅起征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不過,“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的判斷,卻招致了無數爭議。
這個由財政部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撰寫的《報告》稱,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按照《報告》的計算方式,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2800元/月。
《報告》用專業(yè)的計算方式表達了一個淺顯的道理,那就是中低收入者少交1元錢,高收入者就可能少交10元乃至更多。所以,為了不讓富人少交錢,那么,窮人也必須咬著牙,抱著“我寧愿窮著,也不讓你富起來”的心態(tài),苦哈哈的自娛自樂。
這個說法看起來似乎很溫情,全是為了中低收入者著想,盡管感覺頗有點無奈。但是,多數中低收入者并不領情,這點從網絡論壇里的罵聲一片就可以看出。
是的,“中低”指的僅僅是工資收入,并不包括智商——同樣數量的金錢,對不同收入的人群來說,其“邊際效應”是不一樣的,比如100元的免稅額,對月收入8000元以上的人來說,可能不屑一顧,但對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人來說,就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了。
另外,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測算,2000元起征之后,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總人數為30%左右。在這種背景下,將起征點調至3000元也罷,4000元也罷,與工薪階層中70%的人毫無關系。
所以,中低收入者只能在乎自己的那1元錢能不能少交,哪還有工夫理會富人是不是也多得了10元。再說,即使富人多交了那10元,其中最終能有多少會曲里拐彎的用到自己身上?財政部的這份《報告》自相矛盾點頗多:如果提高起征點,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就反而受損,那又怎么解釋報告中關于個稅起征點今后還將適時調整的表述?如果起征點提高,真的損害低收入群體利益,那是否意味著,要保護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個稅起征點不但不該提高,而且應該降低?
不得不說,《報告》實際上轉移了大家的注意力,個稅起征點的調整與否,并不能實際解決目前社會的主要矛盾——貧富差距過大,而這個矛盾只有通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實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來最終化解。所以,熱火朝天的爭論“3000元起征還是5000元起征”并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記者 傅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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