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統(tǒng)計局稱2008年全國城鎮(zhèn)私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7071元,只相當于現行勞動工資統(tǒng)計制度平均工資的58.4%。此數據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性。人保部此時將“同工同酬”納入立法內容顯得意味深長。
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曾指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創(chuàng)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扭轉分配差距是個大手筆,其中的功夫不僅體現在協(xié)調城鄉(xiāng)差距、調整國企和私企的收入差距上,同時也應體現在破除勞動者的身份差距。
其實,“同工同酬”并不是法律上的空白點,《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钡诤芏嘤萌藛挝,這成了勞動者的奢望。
不管是因為法制保障不夠系統(tǒng),還是法律的執(zhí)行力欠缺,現實中,“同工不同酬”已經成為了導致分配不平等的源頭之一。曾有報道說,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活兒,聘用工和正式工、農民工和城鎮(zhèn)工、編制外和編制內,收入甚至會差出10倍。
如今的用人單位,特別是國有單位一般實行的是身份管理體制!巴げ煌辍钡默F象正是來自于這種身份壁壘。
中國社會是一個講究“名分”的社會,與“名分”相連的便是個體的“福利”。所以企事業(yè)單位中身份管理的現狀難以改變,不僅是簡單的制度慣性,更牽涉了不同利益群體的博弈。
如果“同工同酬”只是一句口號,那么對于勞動者來講無異于寒風中的綢緞———精美卻無法御寒。只有用更加完善的保障來協(xié)調博弈,才能切實還原勞動者的身份平等,這也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進程中必須破除的堅冰。
所以,勞動者們固然關心“同工同酬”如何能夠照進現實,更加期待的是人保部正研究制定的工資支付相關法規(guī),能夠為呼聲日益高漲的分配制度改革打下伏筆。
一個社會能否高效可持續(xù)運轉,本質上決定于財富的創(chuàng)造和財富的分配是否合理。即便遭遇金融危機,仍然能夠保持連年增長的GDP,證明了我們在財富創(chuàng)造上的能力。
但若從拉動內需等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角度來考慮,如何平衡財富的分配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命題。近年來相繼出臺的調節(jié)分配政策,讓我們有理由看到“同工同酬”成為法治常態(tài)的更多含義,更有理由期待“同工同酬”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一次預熱。(劉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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