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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慶一蘋果推介會上,云南省昭通市市長親自來推銷,市長一邊吃著蘋果,一邊向市民介紹。來自昭通的一個紅蘋果,最終被一馬姓市民以8800元的高價拍走,這也是目前西南地區(qū)拍出的蘋果最高價。(9月27日《重慶晚報》)
一個蘋果,賣8800元,夠貴的。由此想到了趙本山的小品《策劃》。在《策劃》里,那只下蛋公雞,到底是“炒”了,還是“燉”了,引來觀眾笑聲一串,也給人留下有關(guān)“策劃”的諸多思考。一個蘋果拍出8800元的高價,這讓人不禁要問,這個蘋果到底是“炒”著吃呢,還是“燉”著吃呢?
買蘋果的是“馬姓市民”,我要問,有多少市民愿意以8800元買一個蘋果?換句話說,這個購買“蘋果王”的市民還是普通市民嗎?更別說,把這個蘋果“拿回家珍藏”了。過段時間,讀者要是去這位馬姓市民家里看看這個“蘋果王”,說不定它就會像小品《策劃》里“趙本山”家的那只下蛋公雞一樣“正在午休”呢,要不就像下蛋公雞在“牛策劃”的餐盤里那樣正在招待你的水果盤里,或者早已“尸首全無”了,也不是沒有可能。
盡管我們不清楚這個8800元的“蘋果王”到底是“炒”了,還是“燉”了,但基于常識,有必要提醒商業(yè)炒作和策劃的真誠度。作為商業(yè)策劃,可以拍賣蘋果,以求得市場高價。但是,假如這個高達(dá)8800元的蘋果,僅僅是一個裝著賣、一個裝著買,幕后不過是一出雙簧而已,那么,盡管這個策劃賺足了眼球,但無疑是欺騙了公眾,失去了商業(yè)誠信。
無論如何,消費(fèi)者不必把“8800元一個蘋果”當(dāng)真。其實(shí),這也是在這個商業(yè)社會里,消費(fèi)者所應(yīng)當(dāng)遵循的消費(fèi)原則。公雞常有,下蛋公雞不常有;有,也是“炒”出來的。同樣,蘋果常有,8800元一個的蘋果不常有;有,可能也是“炒”出來的。如此說來,這個“近萬元的蘋果”,“拿”回家而不是“買”回家,還是有可能的。(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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