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委聯(lián)合召開座談會,討論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實施燃油稅費改革等問題。1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了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新浪網(wǎng),對8294名公眾的在線調查顯示,94.3%的人關注此次燃油稅改革,其中70.8%的人表示“高度關注”。
88.8%私車家庭將考慮減少用油
北京市民陳云生有一輛夏利車,已經(jīng)開4年多了,他從網(wǎng)上看到燃油稅改革的新聞后,給自己算了一筆賬:“如果稅率定到10%,那一年可省300多元;如果按20%,就比現(xiàn)在多500多元;按30%,就要多出1000多元!
在車友論壇里,一個名為“要征燃油稅了,快來學節(jié)油妙招吧”的帖子被置頂,里面列舉了25種節(jié)油方法,跟帖達幾百條。一名網(wǎng)友戲謔地增添了一條:“第26條,騎自行車!
據(jù)了解,此次費改稅的原則是多用油多交錢,少用油少交錢。調查發(fā)現(xiàn),88.8%的私車家庭會因此考慮減少用油,43.9%的人認為中小企業(yè)的公車也會因此減少用油,僅有6.3%的人認為政府部門公車會受到影響。
出租車司機張合龍擔心,燃油稅會使自己的負擔加重,“那些行政性收費原來是出租車公司繳,現(xiàn)在加到油里面,就得我們司機掏錢。有人說大不了提高打車錢,可是車價越高坐的人越少,你使勁漲價,誰坐你的車?”
本次調查顯示,58.9%的人認為燃油稅改革私家車族所受影響最大,其次是的哥的姐(53.8%),接下來的排序是:貨運承包商(48.2%)、出租車乘客(30.1%)、汽車行業(yè)從業(yè)者(24.5%)、汽車的潛在消費者(23.1%)、原行政性收費從業(yè)者(21.6%)。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財稅法專家丁一認為,即使是沒車的普通百姓,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燃油稅的影響。燃油稅可能提高整個社會的物流成本,比如蔬菜價格也可能因為運費的增加而上漲。這關系到人們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自然較高。
調查發(fā)現(xiàn),公眾認為燃油稅出臺后自己會受到的明顯影響,首推出行成本,公交、出租可能漲價(65.1%);其次是購車計劃,不買車或者選擇小排量車(38.7%),第三是擔心蔬菜、肉、蛋生活日常品漲價(37.4%)。只有14.1%的人認為燃油稅對自己不會有明顯影響。
74%公眾擔心油價未降又添新稅
本次調查中,有網(wǎng)友留言說:“資源是壟斷的,可是使用資源的卻是競爭性的。這次要征燃油稅,就得先把油價先降低了,不然只能加重人們負擔,把正常調控和惠民措施變成加重負擔!
調查顯示,74.0%的人最擔心此次改革的結果是油價未降又添新稅,此外,公眾還有如下?lián)模号f費清除不徹底(71.8%),具體稅率未充分聽取民意(50.0%),與民爭利(49.3%)。
“這個改革并不能稱之為費改稅,只能稱為費加稅!苯眨n寒在博客里發(fā)了兩篇文章,他以上海市收費為例,“每個月交250元,一年3000元是養(yǎng)路費。但其實每個月只有100元是養(yǎng)路費,還有150元是公路建設貸款費。所以,費改稅后,一年的養(yǎng)路費只能少交1200元。至于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五項收費,對于普通人來說基本不會遇到。”
據(jù)丁一介紹,國務院在1997年以后,多次要修訂公路法,用稅的方式來代替燃油附加費,取消養(yǎng)路費,其中第一個背景就是當時亂收費比較嚴重,收費不規(guī)范,第二是負擔重,第三是對道路資金的籌集需要加強保障。燃油稅出臺非常曲折,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yǎng)路費等,擬于1998年1月1日起實施。此后,征收燃油稅一直處于“擇機”的等待狀態(tài)。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稅收研究室副主任楊智勇說:“燃油稅對于燃油的消費者,對于地方政府,對于路權的所有者、高速路橋的所有者以及收費者,對于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巨頭,甚至對于燃油走私者、私人煉油者,可以說都是一次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
他認為,稅費改革有一個定位問題,如果是目的稅,是為了替代原有行政性收費,改變亂收費狀況,就應該對稅制改革前后進行具體評估測算,人們的負擔應該保持大致均衡。如果是調節(jié)稅,是為了節(jié)能減排,為了讓大家少用油,就要把調整的意圖說清楚,讓老百姓理解明白,然后讓大家參與進來,一起商量。
燃油稅改革怎樣才能貼近公眾需求呢?63.2%的人認為應向公眾利益傾斜;62.9%的人認為應廣泛征求公眾意見;58.7%的人認為應平衡各群體利益,避免受制于部門利益和利益集團;37.3%的人支持邀請第三方機構就稅率等關鍵問題進行民意調查,34.0%的人認為應事先評估新稅可能產生的影響。 (實習生 汪東亞 本報記者 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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