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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quán)激勵程序是否合法?
珠海國資委為格力集團控股股東,格力集團用于管理層股權(quán)激勵的股份自然也屬于國有股份。業(yè)內(nèi)人士質(zhì)疑的是,格力集團承諾以凈資產(chǎn)的低價出售給格力電器管理層,這種特別承諾是否合法?
記者查閱了格力電器以往的公告,并沒有看到珠海國資委對格力電器股改方案的批復文件。而同期進行股改的眾多國資背景的上市公司,均公告收到了國資委對股改方案的批復文件。
記者致電珠海國資委辦公室,辦公人員說格力電器的股權(quán)激勵方案并沒有通過他們,她建議記者直接找市政府。在格力電器股權(quán)分置改革說明書中,備查文件目錄中有珠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批文,但沒有具體的內(nèi)容。格力電器也沒有相關公告。
記者同時也致電格力電器董秘劉興浩,他以開會為理由掛斷了電話,隨后多次拒接記者電話。后來,記者聯(lián)系格力電器市場部負責人申學峰,問他格力電器股改方案是否得到珠海國資委的批復,他表示股改和股權(quán)激勵事宜應該找董秘劉興浩。隨后,申學峰和劉興浩均不再接聽手機。
3000萬認購成本從何而來?
根據(jù)格力電器的股權(quán)激勵方案,三年來,朱江洪一共認購了626萬股份,認購價均是當時的每股凈資產(chǎn),合計認購金額2743.64萬元。董明珠亦是如此。
但朱江洪和董明珠在格力電器任職期間,領取的報酬遠低于這個金額。
資料顯示,董事長朱江洪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領取的年薪分別為60萬元、72萬元和145萬元,總計277萬元。與之相比,副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年薪稍低,分別是55萬元、66萬元和133萬元,總計254萬元。
2004年之前,格力電器的年報并沒有明確披露董事長朱江洪和董事兼總裁董明珠的具體薪酬,只是列明了年度收入的區(qū)間。2002~2004年之間,作為在格力電器領取報酬的少有的幾個董事,朱江洪和董明珠的年度收入均在30萬元以上(但不超過40萬元)。2001年,只有朱江洪和董明珠二名董事在格力電器領取報酬,兩人報酬之和僅有37萬元,其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雖然從2001年以來,格力電器基本上每年都分紅,但是朱江洪在2005年前僅持有6.084萬股。分紅所得總計6.47萬元;董明珠持股數(shù)更少,僅有5070股,分紅所得不足1萬元。此后,因為股改和股權(quán)激勵,朱和董的股份增加。格力電器在2006年7月和2008年7月兩次分紅,朱共獲得188萬元,董一共獲得182萬元的紅利。
如果從2001年開始計算,朱江洪領取的薪酬約為417萬元,加上分紅,約600萬元;相比而言,董明珠8年的薪酬之和不足400萬元,加上紅利,總共580萬元左右。
但是,在2006年7月,朱江洪和董明珠第一次認購150萬股份,認購金額760.5萬元;2007年10月,兩人分別花費967.5萬元認購250萬股;最近一次是在2009年1月,兩人分別認購226萬股,成本為1015.64萬元。
這意味著,兩人在認購格力集團的激勵股權(quán)花費了2743.64萬元,是其薪酬的5倍。這筆錢從何而來,目前仍然是個謎。(來源:證券日報 記者 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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