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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撞擊
虛假廣告侵權擔責還需繼續(xù)深入
對于名人代言虛假廣告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表述只有聊聊數(shù)語,但從原則的規(guī)定到實際層面上還需要漫長的路要走,法律專家和消費者權益機構對此提出了很多建議。
建議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
新法對代言承擔連帶責任的地方還有許多細節(jié)需要明晰,有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明星應有一個謹慎注意的義務,由故意或者過失沒有盡到審查代言產品的義務,致使所代言產品對他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但注意義務到底有多大?明星盡到了注意義務是否仍需承擔責任?甚至以什么范圍來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全部資產還是個人代言所得……等問題目前法律還缺乏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因此,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司法解釋,以統(tǒng)一司法適用的標準”。
有律師認為,應當細化代言人的連帶責任,繼續(xù)強化生產經(jīng)營者、監(jiān)管部門的責任;同時要明晰舉證責任分配問題,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生產經(jīng)營者、代言人、廣告經(jīng)營者來證明自己已經(jīng)盡到了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減輕消費者的舉證責任,使消費者的維權道路走得更為順暢。
其他領域代言也應承擔責任
目前新法規(guī)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是代言人,然而媒體、廣告公司等也有參與到虛假廣告的行動中,是否它們也將被列入“連帶責任”的承擔者?據(jù)悉,目前《廣告法》正在修訂,有消息人士透露,媒體、廣告公司也將有可能被列入承擔“連帶責任”方。
而其他方面的代言虛假廣告的事例也不在少數(shù)。藥品、醫(yī)療器械等虛假廣告現(xiàn)象繁多,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藏秘排油茶”涉嫌虛假宣傳,相聲表演藝術家笑林代言的“玖玖理療褲”等都面臨同一問題。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因此建議,明星代言廣告承擔責任不應僅限于食品廣告,凡是代言廣告向社會推薦產品的明星都應該承擔連帶責任。該協(xié)會建議在討論修改《廣告法》時加入代言擔責條款。7月中旬,北京市消協(xié)等單位還為此專門舉辦了“廣告代言法律責任”的理論研討會,虛假廣告侵權,面臨著全方位的圍剿。
-記者觀察
名人早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25條非常之短,只有54個字,但其意義卻非同一般,這是國內法律法規(guī)中第一次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將個人在食品虛假廣告中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認定。盡管我們還不能說看到了消費者因虛假廣告受損的解決之道,但畢竟“承擔連帶責任”的表述給解決這一問題帶去了希望的亮光。
此前,如何甄別虛假廣告一直困擾著普通人,明星一張誠實而可愛的面孔很容易給無數(shù)人帶去信任。在三鹿奶粉的事件中,有些小孩子的父母在小孩子人生的最后一刻,也沒懷疑到奶粉質量的問題,還殷殷地給孩子喂下奪命的最后一勺毒奶粉。其情之慘,全拜明星廣告營造的信任所賜。
明星早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既然代言食品就應該為食品質量承擔責任。因為明星代言出賣給消費者的是對明星的信任而產生的對其推薦食品質量的信任,而食品質量又是關系到很多人健康的大事情。在這個層面上,筆者覺得以代言明星的全部個人財產來承擔連帶責任,才能形成政策威懾力。
想想哪些被三鹿毒奶粉傷害的幼小靈魂,這不為過,亦是為后戒。我們一起期待更詳細的司法解釋出臺。(張波 歐志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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