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9日電 據(jù)深圳商報報道,深圳航空8日發(fā)布了最新版《顧客服務指南》,對電子客票、超售補償、不正常航班服務、特殊餐食預訂等服務內容作了完善。對于機票超售,補償額最低兩百最高可免票。
依據(jù)新版指南,因航班超售造成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深航將優(yōu)先為其安排后續(xù)航班座位,票款差額多退少不補。同時,如果旅客等待后續(xù)航班的時間在4小時以內,深航將給予票面價格30%的補償;在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將給予票面價格60%的補償;等待時長在8小時以上,旅客可獲得票面價格100%的補償。另外,按上述規(guī)則,旅客可獲補償金額低于200元時,深航將按照200元的標準做出補償。
新的服務指南明確指出了旅客遭遇航班延誤時,可享有的權利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
如航班延誤超過2小時且正值用餐時間,深航將為旅客提供免費餐飲,超過4小時,將依實際需要提供免費住宿。若因工程機務、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空勤人員原因造成延誤,深航將對旅客進行補償,標準為延誤4(含)~8小時,補償不超過旅客所持票面價格的30%,延誤8小時以上(含)補償不超過票面價格的100%。深航表示,由于延誤往往由多種原因綜合所致,其給予延誤補償以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時間累加為準。
據(jù)悉,延誤航班旅客需在乘機之日起3個月內,將電子客票行程單(原件或復印件)、登機牌原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列明詳細郵遞地址(或銀行賬戶)、聯(lián)系電話的“延誤補償通知書”寄至深航服務管理中心。深航在收到材料并核實無誤后1個月內,將補償發(fā)放給旅客。(肖晗 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