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生前完成的最后一部長篇小說《小團圓》因被張愛玲在遺囑中規(guī)定“小說手稿應該銷毀,不予出版”,而2月24日由臺灣皇冠出版社發(fā)行的《小團圓》將在中國臺灣地區(qū)面市,這部小說也被認為是張愛玲自傳性小說,將掀起“張胡戀”的神秘面紗。至于內(nèi)地簡體版出版則尚需時日。
張愛玲版本“張胡戀”
據(jù)張愛玲研究專家、華東師范大學教授陳子善介紹,《小團圓》手稿之前從未曝光,僅有她的好友宋淇、臺灣皇冠文化集團社長平鑫濤等少數(shù)人看過手稿,作品可以看作是張愛玲本人自傳性的小說。張愛玲曾抱怨胡蘭成的《今生今世》中寫他們之間的事“夾纏不清”,在《小團圓》中讀者可能會看到另一個版本的張胡之戀!缎F圓》初稿寫成之后,張愛玲也曾幸福地告訴摯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zhuǎn)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后也還有點什么東西在。”
遺囑要求銷毀手稿
據(jù)介紹,張愛玲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創(chuàng)作的《小團圓》,幾十年間已幾易其稿。在現(xiàn)存的張愛玲寫給宋淇夫婦的一封信中,除了寫明遺產(chǎn)處理問題外,還要求將“《小團圓》小說要銷毀”。張愛玲過世之后,張愛玲的遺物寄到了宋淇家中,遺物中,尚未完稿的《小團圓》有好幾個版本。雖然張遺囑中注明“銷毀”,但張愛玲的好友平鑫濤和宋淇都“舍不得”。宋淇之子宋以朗此前曾透露,張愛玲認為這作品不能公開,其中一點理由就是:讀者看了,不會注意其文學價值,只會認為作者是在寫自己的經(jīng)歷,并可能引起非議。
皇冠出版社宣傳人員告訴記者,宋以朗將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幕后經(jīng)過。
卡夫卡也曾立遺囑焚遺稿
《小團圓》重見天日,也有人對出版社違背張愛玲遺囑,公開出版該作品表現(xiàn)出“矛盾心情”。對此,陳子善表示,“不能只憑一封信,信與遺囑還是有區(qū)別的,更何況歷史上也有過先例,比如卡夫卡就立過遺囑,焚毀其全部遺稿,但他的朋友布羅德違背遺囑,還是為他出版了。”
版權專家劉文忠告訴記者,根據(jù)臺灣著作權法,如果著作權人已經(jīng)過世,則只有民事責任,不會有刑事責任。所以從法律上來講皇冠即便是“違約”出版也沒有問題,因為這得到了權利人的授權,關鍵就在“道德”層面,“如何去推斷著作權人的本意”。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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