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紺弩關于文懷沙的一段文字
□王國華
今年年初,李輝著文質(zhì)疑文懷沙,從其真實年齡、入獄原因、學問高低(是否配稱為“國學大師”)三方面進行剖析,認為他出生于1921年,而非其自稱的1910年;入獄原因是“詐騙、流氓罪”,而非政治原因,也沒有被關押在秦城監(jiān)獄;引述了舒蕪、李一氓、湯炳正等學者的話,證明文懷沙在1950年代整理出版的《屈原集》以及隨后陸續(xù)出版的《九歌今釋》,都是普及性讀物,且錯誤百出,靠這點東西無法配稱“國學大師”。
針對李輝的文章,有位叫郇風的作者,寫了一篇《從聶紺弩的詩看文懷沙其人》,通過聶紺弩贈文懷沙的詩分析,文懷沙確實出生于1910年而非1921年,李輝的批評是錯誤的!袄睢畬W者’文一發(fā)表,已經(jīng)引起轟動效應,李本人也‘名揚四海’了,這一場鬧劇的確迷惑了不少不知內(nèi)情的人。”但就我所知,李輝是個很嚴肅的學者,他整理搜集的新文學史料,足以確立其在學術圈內(nèi)的地位,似乎不需再踩文懷沙的肩膀。筆者近讀《聶紺弩全集》(武漢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也發(fā)現(xiàn)了一段關于文懷沙的文字。如果說郇風所引聶詩可以反駁李輝提出的文懷沙年齡問題,那么這段文字恰可印證李輝質(zhì)疑文懷沙的學問問題所言不虛。
聶紺弩在上世紀50年代初是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總編,兼任二編室(即古典文學編輯部)主任,這個編輯部集納了舒蕪、張友鸞、陳邇冬、汪靜之、顧學頡、周汝昌、王利器、文懷沙等人!堵櫧C弩全集》第十卷收入聶在1957年11月10日寫的一篇《檢討》,其第二部分為“在二編室的工作問題”,這一部分羅列了聶在二編室工作期間的“罪狀”,其中之一是為該編輯室的張友鸞等人爭稿費。編輯室工作人員整理古籍屬于分內(nèi)工作,不應給稿費,但馮雪峰、樓適夷兩位領導給文懷沙等人批了一些錢,打亂了工作秩序,為了平衡內(nèi)部人員的利益,聶紺弩提出異議。他寫道:
“另外一件事就是為幾個人爭稿費。這件事本來沒有問題,就是因為雪峰無緣無故批給文懷沙的《屈賦注》(即李輝提到的《屈原集》)一筆錢,適夷又決定給舒蕪的《李白詩選》抽版稅,才引起問題。《屈賦注》和《李選》,都沒費什么力。文懷沙的工作態(tài)度很壞,工作了幾年,除了打雜以外,就作了這薄薄的一本《屈賦注》,且錯誤很多!@兩本容易搞的書都給額外報酬甚至抽版稅,而費時費力的《水滸》、《三國》、《西游》等書,一點不給……雪峰他們似乎有一個想法,以為詩、文言文之類的東西難注,小說、白話文的東西好注,所以有上述的決定。具體領導業(yè)務的人,知道一般的情況正好相反。……我以為我是代表組織,應該照顧干部的情緒、生活情況及實際工作中的甘苦!
這段文字說明,在分管業(yè)務的領導聶紺弩那里,文懷沙的工作并不比注解《水滸》等白話文更難!肚x注》是一本什么樣的作品,也就不得而知了。當然,厘清是非,最好的辦法是直接找一本《屈賦注》來讀讀,自己分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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