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是尊重胡適的。胡適也很看重張愛玲。他們有著不多的交集,仰慕彼此的才華,對婚姻,卻有著不同的看法。
胡適的婚姻是包辦而張愛玲是自由戀愛的。
在上個世紀的二十年代,胡適是新派人物。談及婚姻,他也是提倡自由平等的。不幸的是,他的婚姻來自母親的包辦。
江冬秀,一個裹著小腳的女人,與胡適想象中的愛人相差遙遠。他也抗拒過,跑到上海,吃花酒、逛窯子、捧戲子。不過,他并沒有抗爭到底,而是很快妥協了,接受了母親的安排。誰讓胡適是個大孝子呢!有意思的是,胡適很快適應了這場包辦婚姻,并與江冬秀越過越和睦。他怕老婆是出了名的。
張愛玲把胡適的婚姻,稱之為盲婚。在張愛玲的眼中,胡適與江冬秀怎么可能戀愛呢?她說:“盲婚的夫婦也有婚后發(fā)生愛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愛,缺少緊張懸疑、憧憬與神秘感,就不是戀愛,雖然可能是最珍貴的情感!
在張愛玲的心里,愛情是該先戀愛的,怎么可以沒有愛情就結婚呢?對此,胡適不以為意。他對自己的婚姻解釋道:“我認為愛情是流動的液體,有充分的可塑性,要看人有沒有建造和建設的才能,人家是把戀愛談到非常徹底而后結婚,但過于徹底,就一覽無余,沒有文章可做了,很可能由于枯燥乏味而陷于破裂的危險。我則是結婚以后才開始戀愛,我和太太都時時刻刻在愛的嘗試里,所以能保持家庭的和樂!
在胡適的觀念里,過于徹底的戀愛,反而容易讓婚姻陷入不幸。張愛玲的婚姻,仿佛在印證胡適的話,的確,水深火熱的愛情,在婚姻里只能越來越淡,淡到分離。
即便是現代的社會,盲婚也不見得不適合。經人介紹的婚姻,多半會考慮雙方是否匹配。門當戶對的婚姻可能沒有自由戀愛的激情,但就像張愛玲說的,雖不是戀愛,但可能是最珍貴的情感,那樣的情感必是夾雜著親情的愛情,只有親情才是不離不棄的一種感情,可以過一輩子的。
把愛情看得太重,難免會失望和被傷害。還是鐵凝說過的那句話吧,不要把婚姻想得太好了,甚至可以把它往壞處想,這樣,兩個人搭伴過日子,就不會太失望了。真有可能感覺越來越好。(葉細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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