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忠寧
近日,據(jù)媒體報道,尚處于試點階段的義務教育教師“流動制”有望很快在江蘇省鋪開。省政府法制辦近日公布的《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征求意見稿)》傳遞出政策導向信號。這部由省教育廳和法制辦共同起草的省級立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寫入了教師6年必須流動的條款。
可以說,江蘇省教育廳實行教師“流動制”的初衷是好的,通過教師資源的流動與調配,可能給擇校熱降降溫。但是,教師“流動制”對實現(xiàn)教育均衡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擇校亂象的癥結是否只能簡單地歸結為城鄉(xiāng)、校際教師水平的差異?
近年來,很多地方為了均衡教育資源使出了不少“絕招”,其中在教師流動上下功夫是常采用的一項措施,這不僅包括農村和城市互相交流教師、交流校長,還包括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師資交流等,這些活動在很多地方搞得轟轟烈烈,但很多時候變成一場好看的“秀”,效果沒看出來,反而是農村、薄弱校優(yōu)秀教師流失現(xiàn)象嚴重,城鄉(xiāng)教育仍然沒有均衡,校際差距也越拉越大。這些招數(shù)對于均衡教育資源來說,常常不治標也不治本。
不可否認,城鄉(xiāng)、校際師資力量的巨大懸殊是造成義務教育水平差距的一個原因,也是“擇校”的原因之一,但不能把導致?lián)裥5陌遄又慌牡浇處熒砩希熑稳笔、教育投入嚴重不足以及投入不均衡才是主要根源?/p>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為了打造“地方名!薄ⅰ暗胤綇娦!保晃兜匕汛蟛糠仲Y金投入到城市重點中小學的建設,而對農村教育、薄弱校的投入寥寥無幾,出現(xiàn)城鄉(xiāng)教育差距拉大、強校愈強、弱校愈弱的現(xiàn)象。
2月21日教育部再次提出2010年實現(xiàn)教育投入達到占GDP 4%的比例,而這一目標在過去十年間都沒有達到。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導致薄弱校長期受辦學資金困擾,硬件設施跟不上,難以吸引優(yōu)秀師資。所以,城鄉(xiāng)、校際教育差距的拉大,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為了促進教育公平,實現(xiàn)教育的均衡發(fā)展,不應簡單地交流教師,而應從根本上想辦法解決教育水平差距大的問題——比如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師資的培養(yǎng)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工資待遇、建立一套培養(yǎng)優(yōu)秀師資的長效機制,全面改善教學設施、教學管理、教學環(huán)境等各個方面,而通過教師“流動制”來均衡教育純粹是瞎折騰。
此外,教師流動的弊端也應該充分考慮。江蘇將實行教師“流動制”的消息甫一傳出,就有教師提出質疑:我們會怎樣流動?我們能否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我們會因為流動變得更優(yōu)秀還是不負責任?教師也需要一個和諧安寧的家,和諧的教育環(huán)境。
總之,如果解決不了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名師雖為“巧婦”,到了薄弱?峙乱搽y為無米之炊。“流動”和均衡,應該是一種基于雙向選擇、充滿競爭活力的“流動”和均衡,如果強行要求教師“流動”起來,不僅于事無補,而且折騰教師,折騰學生,折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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