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縣出臺中考買房加分和教師買房轉正兩個文件,讓人看到“教育興縣”的一種特異景致。
紹興中考買房加分的文件說,對在柯橋鎮(zhèn)(也就是縣城)擁有商品房,且在紹興市區(qū)和縣內(nèi)其他地方無商品住房,具有大專學歷及以上或初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各類人才子女,參加本縣中考幾所重點高中加10分。
紹興教師買房轉正的文件說,本縣師范類畢業(yè)生招錄試用期滿后,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凡購房居住在縣城的轉為事業(yè)單位正式編制。
兩個文件都涉及到教育,一個管學生,一個管教師。兩個文件都涉及買房,學生買房可加分,教師買房才轉正,買房地點為縣城?h里說,這是要“集聚人口”,因為紹興縣正在興起“造城運動”,老縣城并入紹興市區(qū),新縣城人口在減少。
“造城運動”是當代中國的盛景,到處都在展開,隨著一座座新城拔地而起,有著不可勝數(shù)的拆遷風波、老街消失、面子工程、官商合流……但另一面,人們又在贊嘆“長高了,變美了,認不出來了”。
“科教興國”是一個國策,紹興縣的“造城運動”就大有“教育興縣”的樣子。要上重點高中,進縣城買房;要做正式編制的教師,進縣城買房。師生齊努力,對縣城“人口集聚”當然可以做出不小的貢獻。但是,為什么買房子可以作為讀書和做教師的條件呢?
我不知道紹興縣為了“人口集聚”,是否還出臺了別的規(guī)定,以使各行各業(yè)、各種人口都為了優(yōu)惠或者從業(yè)資格而到縣城買房,F(xiàn)在所知的只是教師和學生被納入到造城運動中去,而縣域之內(nèi),方方面面,五臟俱全,非僅教育一條線而已!芭e全縣之力”,是哪個方面都不可以自外的。
紹興縣的“人口集聚”,一定深得開發(fā)商的歡迎。事實上,由于造城運動必然要賣地在先,紹興縣的政府和開發(fā)商已經(jīng)成為利益共同體,形成了政商不分的局面。當然,主導的方面還在政,要“造城”,它就與開發(fā)商不分;要發(fā)展工業(yè),它就和生產(chǎn)商不分;要發(fā)展流通,它就和貿(mào)易商不分,與哪個商或者哪類商不分,全由政決定。它決定與哪個商或哪類商不分,而民,又早被決定了不能遺世而立,不能不被政管束。
紹興縣教育局局長助理李建民情緒激動:“杭州和寧波對一些干部子女能加20分,為什么紹興縣給人才加分就不可以呢?”問得好!你有理由情緒激動,而我悲哀于一個教育官員會把破壞教育公平視為理所當然。官員不為公民權益受損害而憤激,而只為公民不同意權益受損而憤激,這樣的政治生態(tài),豈不怪哉?
我們確實已經(jīng)見慣權益被損害乃至被剝奪的規(guī)定、政策不斷出臺的現(xiàn)象。平等的教育權會被各種優(yōu)惠加分辦法損害,名目無非是“獎勵(或吸引)特殊人才”。獎勵或吸引人才,怎么會優(yōu)惠到特殊人才的子女身上呢,據(jù)說是解決“后顧之憂”,我想過去講封妻蔭子,也可以叫解決后顧之憂的,我們大概已失去了區(qū)分人的社會生活與家庭生活的能力,才會把封妻蔭子、光宗耀祖變成一種社會性、政策性的獎賞。
買房加分和買房轉正,都是公權力的自大妄為。誰也無權制定一個損害公民權益的政策。對一個地方而言,公共政策應當維護而不能違背公平,無權作出與法律精神相違背的決定。但對照一些地方的現(xiàn)實,說這樣的規(guī)范也很像緣木求魚。(劉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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