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偉之后向無錫中院上訴。黃家偉認為,根據(jù)國家教委文件規(guī)定,高等學校不應當為同一學生頒發(fā)兩次畢業(yè)證書,而無錫某學院卻在1992年、1993年兩次頒發(fā)給黃家偉證書,2001年又給其頒發(fā)落款時間為1993年的畢業(yè)證書。黃家偉本人只收到過落款為1993年的結業(yè)證書和畢業(yè)證書。至于江蘇省人事廳的分配名額中寫明:黃家偉已于1992年畢業(yè)被分配。某大學解釋是:江蘇省人事廳辦公室是一內設機構,作為證明主體不符合條件。2001年實行電腦管理在回登時將黃家偉誤登在1992年的畢業(yè)生分配名冊中,屬于失誤,并未有人頂替黃家偉被分配工作。無錫中院支持了某大學的說法,認定省人事廳辦公室證明材料并無證明效力,維持一審判決。隨后,江蘇省高院也駁回了黃家偉的申訴。
“分配存根”成關鍵證據(jù)
“我現(xiàn)在最有力的證據(jù),就是省人事廳出具的1992年無錫某學院畢業(yè)生分配名冊中有我的名字,而我在1992年已經(jīng)被學校勸退了,什么都沒有拿到,怎么可能被分配工作?學校雖然說這是因為將我誤登在名冊中,屬于失誤,但是學校曾經(jīng)承認在1992年給‘黃家偉’發(fā)過派遣證!秉S家偉隨即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法院詢問筆錄。
記者看到,在該筆錄上,某大學生物工程學院黨委書記戴月波作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表示,畢業(yè)生分配名冊是學校提前半年做好并報送的,黃家偉作為結業(yè)生也可以派遣,學校給其發(fā)過派遣證。至于為什么在1993年又給黃家偉發(fā)派遣證,戴月波表示有可能是沒有分配到單位,1993年黃家偉找學校討要然后又重發(fā),不過這些都是他的推斷,沒有依據(jù)。而這份關鍵的1992年派遣黃家偉的派遣證的存根,戴月波稱已經(jīng)找不到。
“只要學校出具派遣證的存根,事實就會水落石出。按照規(guī)定,學校要有學生被分配工作的存根,我只要學校出具1992年分配‘黃家偉’的存根,我就找到頂替我畢業(yè)工作的冒名者,但學校始終不肯出示!秉S家偉說,雖然淮陰市人事局稱沒有名為“黃家偉”的人到該局報到或者工作,但是他也向淮陰市人事局咨詢過,學生來報到只要蓋個公章就可以,不一定將檔案留在人事局保管。
“在那個年代,畢業(yè)分配工作并不像現(xiàn)在這么嚴格和透明,頂替者只要在高人的指點下,拿著派遣證報到后再更改姓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秉S家偉說。
“我堅信我就是江蘇版羅彩霞”
今年5月,湖南羅彩霞被人頂替上學一事被曝光,黃家偉再次看到了曙光。最近,黃家偉將自己的多年遭遇曝光天涯、網(wǎng)易、新浪等網(wǎng)絡論壇,引起了眾多網(wǎng)友的關注,有網(wǎng)友留言稱,如果黃家偉真的被頂替分配工作,那么黃家偉這個“江蘇版羅彩霞”比真的羅彩霞更冤。黃家偉本人則堅持表示,“我就是江蘇版的羅彩霞!”
黃家偉告訴記者,他在沭陽縣沂河酒廠工作一年后,就轉到沭陽縣顏集鄉(xiāng)鎮(zhèn)府工作,后來因自己為被頂替一事經(jīng)常上訪的緣故,2001年被辭退。由于是“老上訪”,至今再也沒有找到工作!斑@么多年來,我一直在尋找當初頂替我的人,可是至今沒有鐵板證據(jù)!被叵脒@么多年的“維權路”,黃家偉稱不后悔,“我當年就是太老實所以被他們選中了,我現(xiàn)在只想事實真相揭露后,能還自己一個清白”。
黃家偉的妻子劉玲也告訴記者,她和丈夫是2002年認識結婚的,兒子今年已經(jīng)4歲。在結婚之前劉玲就知道黃家偉的遭遇,她相信丈夫是蒙冤的,對于丈夫的多年維權,她自始至終都支持。目前,全家生活依靠妻子每月一千多元的收入,除了維系基本的日常開銷外,余款全作維權之用了,這么多年的維權路,也基本花光了家中所有積蓄。
“如果就這樣不明不白地了事,改變的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命運,我的整個家庭也將因此改變命運,妻子的工作單位已經(jīng)多次向我們施壓,如果我們再追討下去,妻子的工作就受影響,就連兒子以后上學都會遇到各種阻撓!秉S家偉如是說。
如果事實正如學校所說,因為學校登記失誤才造成了誤會,事實上并沒有人頂替你的本科名額和專科畢業(yè)分配,你會怎么辦?面對記者的提問,黃家偉說:“一連串的巧合發(fā)生在我的身上,我從一名本科生淪落為大專結業(yè)生,我的命運本不該如此悲慘,這顯然不是巧合!
若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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