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7月7日,下同)上午,東莞市長安錦廈振安學校大門口,一名女子懷里抱孩子的遺像,向?qū)W校討說法。遺像上的孩子叫潘鉦奎,生前是振安中學初一班的學生,上學期間溺亡,家屬認為學校管理不善,對孩子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向?qū)W校提出80萬元的索賠,因?qū)W校一直未給出滿意答復故表示不滿。
回家路上溺亡
6月13日,大雨襲擊東莞,許多鎮(zhèn)區(qū)被大水淹沒。下午4點30分左右,14歲的潘鉦奎和他的同學,走到好明珠幼兒園外的一個紅綠燈路口旁邊時,不慎溺水身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擊者說:“當時下著大雨 ,我看到對面有兩個小孩子在走來走去?赡苁且驗槁飞系乃盍耍麄儾铰木S艱,過了一會,就聽到那邊有人大聲地呼救,有個孩子掉到水里不見了!
7日上午,記者趕到出事地點時,堆在那里的許多沙袋還沒有撤離,可見當時積水之深。孩子出事之時,還有10多個工人在附近工作,他們聽到呼救聲,急忙趕過來搜救。但積水又深又廣,搜救工作進行得很艱難,錯過了救人的最佳時機。孩子被從水里撈起來時,已經(jīng)永遠地離開了。
因為出事的時間,孩子還在學校上學,所以潘氏夫婦認為學校管理不善,對孩子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潘先生說:“平常孩子回家,都要我們家長親自簽過放行條,才可以把孩子接走的。學校說他們那天停課,但我們直到孩子出事之時,都沒有收到過要我們?nèi)W校接孩子的任何信息,更沒有在放行條上簽字,所以學校負有全責 !
對此,陽校長說當時是有電話通知過家長的,但到底有沒有打過,到現(xiàn)在也沒法證明了。至于孩子是怎么跑出學校的問題,陽校長說:“我們事后調(diào)查,孩子是從校園后面的圍墻那里爬出去的!
家屬索賠80萬元
6月23日,學校組織了和家長的見面會。家長向?qū)W校提出了80萬元人民幣的索賠。6月28日,兩方在長安鎮(zhèn)文教辦孫主任的辦公室再次組織了會談。這次,家長將索賠金額稍有降低,但仍然有55萬。陽校長說:“直到7月5日為止,雙方有律師或無律師參加的會面和協(xié)商已經(jīng)達到了5次!钡匀粵]有達成一致的意見。
7日上午,家長認為學校故意推卸責任,長時間不處理,于是在學校門口表示不滿。
律師稱學校管理不當
對此,律師表示,如果情況屬實,學?赡艽嬖趦煞矫娴倪^錯。一是明知當天城區(qū)水浸嚴重,在沒有通知學生家長的情況下,讓學生擅自離校,導致學生脫離監(jiān)護人的保護,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二是學?赡艽嬖诠芾聿划?shù)膯栴}。在當時的情形之下,學校應該根據(jù)教育部門的規(guī)定,嚴格保證學生停留在安全的區(qū)域,直到家長接走為止。(記者 肖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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