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距離今年的中招考試還有5個月時間,但一些家長已開始將在“好”初中上學的初三畢業(yè)生轉往薄弱學校就讀,為孩子能夠當一名“分配生”尋找機會。昨天(1月12日),鄭州市教育局強調,按照規(guī)定,鄭州市初三年級學生不允許轉學,即使轉學成功,轉學的學生也不享受分配生資格。
為當“分配生”初三忙轉學
昨天,一位學生家長反映,孩子在鄭州市一所薄弱學校讀初三,前兩天,班上轉來了兩名學生,令人奇怪的是,這兩名學生竟然都是從鄭州市熱點初中而來。經(jīng)了解,轉學生不在“好”初中備戰(zhàn)中招的原因,是沖著薄弱學校的“分配生”而來。
據(jù)了解,初三轉學的情況并非少數(shù),一些學生由熱點學校轉到薄弱學校后,甚至由接收學校一并將其從初一的學生檔案都準備充足了。薄弱學校的學生家長對此意見頗大,“分配生本來是為了給薄弱學校學生一個上好高中的機會,如果這種機會被鉆了空子還得不到約束,對于薄弱學校的學生就有失公平,分配生政策不如干脆取消。”
市教育局強調“轉學生”不能當“分配生”
針對此現(xiàn)象,昨天,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強調,根據(jù)規(guī)定,從2008年這一屆七年級新生開始,對于市區(qū)小學升初中就近分配錄取后又非正常流動的學生,在2011年普通高中錄取時,此類考生即使成績達到某所高中的分配生分數(shù)線,也不能享受分配生照顧政策。
為防止個別家長將學生的學籍保留在薄弱初中而在熱點初中擇校,參加中招考試時擠占薄弱初中分配生指標的現(xiàn)象發(fā)生,分配生制度在2008年啟動后,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市區(qū)初中學校之間不再辦理轉學手續(xù)。
這一政策的具體要求為:所有初中學校間不再辦理轉學手續(xù),軍轉干部子女如需轉學,必須持退伍證及戶口遷移證辦理轉學手續(xù);調鄭干部子女需持人事部門的準調令及公安部門的準遷證辦理轉學手續(xù)。除此之外,確因家庭住址遷移等特殊原因需轉學者,學籍必須留在原學校,升學考試時仍舊按照原學校畢業(yè)生參加考試。
“按照要求,規(guī)定初中不允許轉學,更不允許初三年級學生轉學,因此,凡是初三仍在轉學的學生,即使找到了接收學校,轉學生也不能享受分配生政策。”有關負責人說。(張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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