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yè)畸形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會經濟的活力。社會太多資金在房子上壓死。把大量資源壓在房產上的經濟體,其增長的長期潛力是可疑的。
中國社科院日前發(fā)布2008年《社會藍皮書》,該書主編、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李培林指出,房價持續(xù)增高,推動民眾的住房消費預期,很多家庭希望盡快解決住房問題,抑制其他方面的消費,最終使消費率降到近幾十年來的新低。(據1月4日新京報報道)
也就是說,房地產業(yè)已經并且仍在扭曲中國的經濟結構。多年以來,各級政府日益重視房地產業(yè),土地財源促使與土地經營有關的一切產業(yè)被當成支柱產業(yè),當然也包括房地產業(yè)。不少地方政府通過大規(guī)模成片開發(fā),人為制造房地產的被動需求。
民眾確實有解決住房的真實需求,但是目前房地產行業(yè)的繁榮在相當大程度上是畸形的。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其對土地的壟斷,導致土地供應緊張的預期,房價快速上漲,民眾必然迫不及待地購買房屋。如此高漲的需求又推動房價更快速地上漲。如此循環(huán)不已,民眾的大量收入、儲蓄涌入房地產行業(yè)。部分中低收入群體不得不因此而抑制其他消費。這樣下來,消費在整個GDP中所占的比例就在低水平徘徊。
房地產業(yè)畸形繁榮的壞處不僅在此。它也是導致民生問題的一個根源。一方面,對于一部分民眾來說,買不起房子已經成為生活中的一大焦慮因素。至于已經購買了房屋的民眾,盡管房屋的賬面價值隨著房價騰漲而迅速升高,但這些價值不是現金,可望而不可及。相反,很多家庭要為供房子發(fā)愁。尤其是在通脹時期,月供壓力會越來越大。于是,在房地產繁榮時期,不論有房無房家庭,都覺得解決住房問題是一大難題。
更進一步來說,房地產業(yè)畸形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會經濟的活力。房價騰漲,家庭大量資金用于房屋,而不夠發(fā)達的金融體系又無法把家庭這筆資金金融化、資本化,因而,社會太多資金在房子上壓死。如果這些資金被投入其他領域,可能會創(chuàng)造出更多財富。同樣,畸形繁榮的房地產業(yè)也會誘導企業(yè)將大量資金投入購買地產、房產,這同樣會對整體經濟的創(chuàng)造性產生不良影響。把大量資源壓在房產上的經濟體,其增長的長期潛力是可疑的。
從另一個角度看,房地產業(yè)的畸形繁榮,也扭曲了地方政府的行為。土地成為地方政府最大的收入來源之后,地方政府在土地問題上就容易濫用權力,甚至侵害市民或農民的權益。同時,地方政府也容易傾向于與房地產開發(fā)商建立起密切的關系,在開發(fā)商與市民、農民發(fā)生糾紛的時候,不能站穩(wěn)立場。一旦經濟過分依賴房地產業(yè),而官員的政績主要依賴GDP增長率和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則房地產開發(fā)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綁架”地方政府。暴力拆遷、暴力征地等問題出現,就是此種扭曲的政商關系的產物。
可以說,房地產業(yè)畸形繁榮,已經造成了種種經濟、社會乃至政治問題。抑制房地產業(yè)畸形繁榮,需從多個角度同時入手:經濟政策方面,應當采取獨立而明智的貨幣政策,徹底解決通貨膨脹問題。政府治理方面,應從根本上改變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機制,不再以GDP增長率和財政收入指標來決定官員升降。土地制度方面,應逐步打破地方政府對城市化、工業(yè)化用地的壟斷,打破房地產開發(fā)商對城市房屋供應的壟斷,使房地產行業(yè)真正地實現市場化,從根本上打破城市土地供應緊張、房屋價格快速上漲的扭曲預期。
這三方面的變革缺一不可,否則,房地產業(yè)就將繼續(xù)畸形繁榮,社會將為此繼續(xù)付出經濟、社會、政治乃至精神方面的代價。
□姚仲秋(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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