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住宅,“內部價”和市場價相差能夠達到數千元。隨著京城樓市近期逐步回暖,“找開發(fā)商團購,爭取獲得內部價”這一砍價手段便被越來越多的單位和市民采用。業(yè)內人士認為,“內部價”銷售已不是個別現象,在這一明顯有違市場公平的做法背后,是開發(fā)商急于回籠資金的急切心情。而多位東四環(huán)外樓盤的開發(fā)商更向記者披露,一些開發(fā)商憑借較低的拿地成本,即使按照“內部價”賣房,也依然會有利潤,這也折射出目前部分樓盤售價中所含的“水分”。
京城樓市:
“內部價”并非個別現象
“我最近在北緯40°看房時的均價還是14000元/平方米,后來得知5月上旬一次團購內部價竟然是9500元/平方米,比市場價低了30%!北本40°在銷售中出現的內部價、市場價并行的“一房兩價”現象近期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不過,北緯40°只是被抓了個現形,內部價賣房在京城樓市已呈愈演愈烈之勢。
例如,萬年花城5-7號樓在去年年底前悄無聲息地開盤,其中的5-7號樓已進行內部價銷售。而且即使將來有購房人退房,后來者卻被規(guī)定只能按市場價購買。再如,今年3月,天倫錦城三期價格由11000元漲到12000元后,開發(fā)商卻為一些關系戶制定了8800元的內部價。
業(yè)內人士:
為回籠資金打政策擦邊球
提起內部價賣房的原因,很多開發(fā)商將其歸結為照顧關系戶或作為員工福利。然而,就連家底厚實的華潤上月在銷售西堤紅山時,也只對華潤員工讓利總房款的2%,而以“內部價”售房的多為中小開發(fā)商,在“員工福利”上怎么會有這樣大的差距?“員工福利是一方面,但開發(fā)商更多還是出于資金回籠的考慮。”中原地產華北區(qū)總經理李文杰說,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一些較低的“內部價”多出現在銷量欠佳的樓盤。
另外,內部價也是一種變相降價。李文杰分析,開發(fā)商之所以不直接面向全體購房人普惠“內部價”,一方面是借助內部員工幫忙托市,避免影響項目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是避免前期業(yè)主、特別是尚未收房的業(yè)主鬧意見,進而影響項目銷售。
在歷數了市建委出臺的各類文件后,業(yè)內人士對于“內部價”這記政策擦邊球的穩(wěn)、準、狠唏噓不已。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發(fā)商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后,應進行公開銷售,禁止進行內部認購、私下簽訂協議,但對在公開銷售“掩護”下交易的內部價房源卻無明文規(guī)定。在公開房屋銷售狀況的交易管理網上,在成交價格上,只有全部簽約期房的成交均價,購房人無法直觀分辨出價格明顯異常的內部價房源。
律師觀點:
一房兩價涉嫌違反價格法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由“內部價”引發(fā)的樓盤“一房兩價”本身已經違反了《價格法》:對于同一交易場所內的同一商品,商家只能為其制定惟一的價格!熬唧w到房地產市場,開發(fā)商只能根據市場狀況定價,而不可人為地將購房人分類,進而針對不同人群分出市場價、內部價!鼻駥毑硎,“內部價”的盛行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人為加大了有效需求的交易成本,應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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