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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區(qū)(含三區(qū))居民的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30萬元了。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再次完善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根據(jù)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可按雙職工或單職工確定,也可按借款申請人公積金帳戶余額(不含配偶)的 10倍確定,也就是“倍數(shù)法”。其中,以“倍數(shù)法”確定貸款額的,貸款最高限額原則上在市區(qū)(含三區(qū))購房的不超過30萬元,在其他九縣購房的不超過20萬元。
此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的申請條件也進行了進一步完善:職工購建住房已提取了住房公積金后,需要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自提取之日起再連續(xù)正常繳存公積金12個月后方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而申請借款人(包括配偶及共同還款人)的資信情況將作為貸款審核的必要條件,若借款人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市中心及各分支機構將不予受理、審批。
據(jù)了解,更好地滿足職工購建住房的資金需求,2008年9月1日起,臨沂市曾提高過一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市區(qū)(含三區(qū))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其他九縣提高到15萬元。 (記者 張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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