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一組數(shù)據:上海今年以來動工的經濟適用房尚未超過200萬平方米,不及年中提出的400萬平方米的一半;至今年9月份,廣州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完成率只有26.5%;深圳市“十一五”住房建設規(guī)劃提出的14萬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只推出了不到1萬套,770萬平方米的計劃建筑面積只完工了不足10%。截至8月底,全國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僅為23.6%。
在“惠民生”的呼聲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烈的今天,看到以上這組數(shù)據,相信大家都會感到非常沮喪和失望。計劃和現(xiàn)實的差距為何就這么大呢?
深圳市有關人士在解釋只完成任務的十分之一時,給出的理由是,部分項目用地存在收地、征地、拆遷等困難;部分項目資金落實困難;項目審批程序復雜,周期較長等。
應該說這些問題確實都存在,但是我們也知道保障性住房都是由政府牽頭組織建設的,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即使解決這些問題的難度再大,肯定也難不過民營房地產商所遇到的同類問題。更值得追問的是,這些問題在政府當初制定相關計劃時是應該能夠預想得到的,也就是說,相關計劃應該是在考慮到上述各方面問題存在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既然如此,其執(zhí)行的結果就不應該出現(xiàn)如此大的距離。除非這些計劃都是各地政府為了爭面子競相拍腦袋拍出來的。
如果計劃本身沒有什么問題,那么問題就應該出在執(zhí)行上。實際上,各地政府普遍存在建設保障性住房動力不足的問題。為何?因為保障性住房不僅不能給政府帶來如商品房那樣的巨大利益,反過來還需要政府在土地、資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巨大投入。這就是各地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雷聲大、雨點小”的根本原因。
等待買房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愿望,就是通過保障性住房的大量建設和供應可以抑制住不斷攀升的房價?蓪嶋H情況卻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正在放緩和減少保障性住房的供應。比如,上海就把原定的2008、2009年8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的開工計劃在今年年中調減為600萬平方米;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則公開表示,沒有必要一定要在2010年完成14萬套的建設任務,原有規(guī)劃可能會做出適當調整,“十一五”期間可能建設11萬-12萬套,剩余2萬-3萬套可能延后到“十二五”前期。要知道這兩個城市今年以來房價是一路上漲且目前仍未逆轉的。政府部門為什么會這么做呢?原因很簡單:“土地財政”在很大程度上綁架了它們。政府部門實際上和房地產開發(fā)商的立場是一樣的,都不希望房價下跌。在這種形勢下,期盼政府部門大量供應保障性住房以壓低房價,難道不是異想天開嗎?
深圳市住建局的一位官員透露,深圳今年推出的廉租房,有超過一半沒人承租。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房子租金太高,大家都不愿意租,而寧愿出錢買。這又從另外一個角度提醒我們,政府部門提出的住房保障計劃還真的有可能是拍腦袋拍出來的。否則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供需嚴重不對口的情況?如果在推出廉租房之前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那么“有房無人租”的尷尬局面還會出現(xiàn)嗎?
征地難、資金難等問題似乎說得通,但是感到非常難以理解的是,為什么審批程序會很復雜、周期會很長?純粹一個技術性的問題,為何也成了一大難題呢?說到底還是因為政府部門沒動力為老百姓辦實事。我們可以在很多方面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為什么在這方面就不能簡化手續(xù)、提高效率呢?
征地和資金問題相比起來要復雜得多,所以就更不可等閑視之。有學者指出,對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應和資金來源應該出臺相關法律加以明確,否則保障性住房是難以從根本上得到“保障”的。這一主張可謂擊中了要害。在政府部門自身動力不足的形勢下,只有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來推動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才有可能使政府部門不折不扣地履行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據報道,今年西安提前兩個月完成了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廉租房保障任務;海南2009年廉租房建設計劃已實現(xiàn)100%開工。在同樣一片國土上,這些城市是如何做到按時甚至超時完成計劃的呢?它們難道就沒有遇到各種影響承諾兌現(xiàn)的難題?上海、廣州、深圳的有關人士是否應該就此好好對照一番并進行認真的思考?民眾期待答案。(儲著勝)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