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2日電 據中國國土資源報消息,保障性住房、物業(yè)稅征收、土地市場調控和房地產信貸調控等問題成為兩會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
全國政協委員胡成中認為,調控房地產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在于土地供應,應該改變一些地方政府謀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的行為,應以“居者有其屋”為己任,注重監(jiān)管和調控土地市場。他建議一方面有關部門要科學地預測市場需求,作好供地的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土地、房地產、財政、銀行等管理部門的協調機制,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另一方面合理確定房地產用地的布局,合理配備市中心土地與近郊土地的比例,加強近郊地區(qū)交通系統和配套設施建設。此外,他還建議在政府指導、統一規(guī)劃的前提下,通過舊城改造盤活土地存量,改變“唯有價高者得之”的土地出讓模式,建立土地招標綜合評標體系。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地方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已經全部納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地方的基金預算收入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大頭。全國政協委員李曉林建議改革土地收入制度,將地方土地出讓金上繳中央統一支配管理,起到弱化地方政府“賣地”沖動的作用。全國政協委員梁季陽也建議從財稅體制改革入手,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同時以土地管理變革帶動房地產業(yè)改革,逐步建立集體土地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健康發(fā)展模式,推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改革。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到全國人大寧夏代表團、遼寧代表團駐地參加會議時表示,國土資源部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參與調控,努力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尤其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供應。同時,今年將與國務院有關部門一道,對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合同進行一次系統清理,進一步清理閑置用地。他指出,招拍掛制度也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比如拍得土地后資金首付要達到50%,一年內要全部付清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要的款項。另外,還要從綜合評價指標、房地產企業(yè)的資質門檻等方面,不斷完善招拍掛制度。
也有人主張借助稅收手段調控房地產市場,提高房地產的持有成本和風險,建議在投資領域加大征收土地增值稅力度,在消費領域開征物業(yè)稅。不過,物業(yè)稅開征還有幾個現實問題等待解決:物業(yè)稅開征之后,需要協調分配給國家和地方的比例,考慮哪些相關稅收將被替代;政府每年對所在區(qū)域的物業(yè)進行評估十分困難,物業(yè)稅的出臺還需要經過一個立法的過程。
全國政協委員王健林對社會各界熱議的物業(yè)稅不以為然,他覺得開征物業(yè)稅不現實,因為所有增加的稅負最終都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俞金堯有其獨到的見解,他認為應該探索住房資源稅抑制投資性購房,以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為征稅起點,超過標準的住房面積都納入征稅范圍,并實行累進制征稅;未達到人均住房面積標準者免稅;農村居民的住宅則不列入住房資源稅的征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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