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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寧波無房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交房租了,這成了許多寧波市民關(guān)心的大事。昨天,記者從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無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房租,最高提取額度不得高于700元;不同類型的職工可以提取的額度也不一樣。
每月最高提取額不超過700元
據(jù)了解,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月租金;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租住房屋的月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差額,且每月每戶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700元;
承租經(jīng)濟租賃住房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所租房屋的月租金,且每月每戶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700元;
通過市場租賃方式租賃自住住房的無房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所租房屋月租金的 70%,且每月每戶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700元。
申請流程三步走
那么,如何才能進行申請呢?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申請?zhí)崛〉牧鞒桃秩竭M行。
首先,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單位經(jīng)審核后,開具一式三聯(lián)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在第二聯(lián)加蓋印鑒章;
之后,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guān)資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寧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簽承諾書,辦理提取手續(xù)。
租賃情形不同申請材料也不一樣
據(jù)了解,職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除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證、夫妻關(guān)系證件(戶口簿、結(jié)婚證等)、住房公積金支取單、承諾書和實際支付房租的有效憑證(即租金發(fā)票)外,還應根據(jù)不同租賃情形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職工,應提供“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職工,應提供由縣(市、區(qū))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縣(市、區(qū))房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或其核定的承租住房證明。
(二)承租經(jīng)濟租賃住房的職工,應提供由縣(市、區(qū))經(jīng)濟租賃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經(jīng)濟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三)其他到市場上租賃自住住房的無房職工,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縣(市、區(qū))房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或其核定的承租住房證明。
做假者最高處提取額10%的罰款
為防止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為的發(fā)生,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申請人申報的證明材料及相關(guān)情況進行調(diào)查和審核。如果職工違反規(guī)定,提供虛假證明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除追回騙提金額外,還將處以提取額5%至10%的罰款,并通報有關(guān)單位。
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尚不足時,也可提取其配偶的,需另提供一份配偶書面同意憑證。
另外,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則,無房職工可每半年提取一次,一次提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以前月份未提取的視作放棄,支付租金提取月份最早可從2009年6月開始計算。 (朱笑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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