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方某報的《與拆遷方僵持一年多深圳“最貴釘子戶”終獲逾千萬補償》一篇報道引起了筆者的關注。僅憑深圳“最貴釘子戶”這一稱謂,便可知道該文的傾向性了。許多報紙在轉載該文時,則紛紛直接用了《建房花百萬,拆遷補償千萬》作為標題。似乎這位拆遷戶占了拆遷補償天大的便宜。
果真如此嗎?
讓我們來細細分析一下,在此次拆遷的利益博弈中,究竟誰占了誰的便宜。
我們跳過雙方復雜的博弈過程,只說結果。該文評述說,“該房建造于1997年,當時的建造成本為120萬元,補償價翻了十倍。”而在這10年間,“最貴釘子戶”該房所處的地理位置商業(yè)價值已經巨大漲升。目前其周邊房價已漲至2萬元/平方米左右。“最貴釘子戶”蔡珠祥、張好蓮夫婦提出,由于周邊房價上漲,補償應在1.8萬元/平方米。應當說,“最貴釘子戶”每平方米主動讓利0.2萬元。這幢民房建筑面積779.81平方米,共計讓利近160萬元。最后達成的補償標準為1.6萬元/平方米。如果“最貴釘子戶”就是寸土不讓,錙銖必較,那么成交價應為1500萬元。
1200萬元,很貴嗎?
把深圳“最貴釘子戶”的收益與深圳房地產龍頭老大“萬科”股票收益做一下比較。如果在1997年1月9日買入120萬元的“萬科”股票,當日“萬科”的股價為10元上下,可買入12萬股。到2007年10月26日,將在10年中不斷送股填權的“萬科”復一下權,該日的股價是1617元,升值收益是1.9404億元。如此來看,貴不貴一目了然。(魏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