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稅局下發(fā)的《關于個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從本月1日起開始正式執(zhí)行,不過半個月過去了,主動報稅的出租房主卻是十分少見。
《通知》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稅款入庫方式、入庫級次和適用征收率等,都進行了嚴格的規(guī)范。其中,個人出租房屋收入嚴格按照5%綜合征收率征稅,包括征收率為0.5%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為4.5%的其他地方各稅。不過,多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告訴記者:“這些天并沒有業(yè)主上門詢問關于出租房屋需要交稅的事情。”記者又從稅務部門了解到,主動向地稅部門遞交登記材料、申報房屋出租納稅的房屋業(yè)主也是少之又少。
為什么房屋業(yè)主對“個人出租房屋收入5%交納綜合征收率征稅”的反映會如此冷淡呢?我愛我家市場研究人員分析說,一方面,年前是房屋租賃市場的淡季時期,部分業(yè)主無心理會,還有一部分業(yè)主根本就不知道出臺了《通知》;另一方面,多數(shù)出租房屋的業(yè)主納稅意識較差,對于繳稅有著抵觸情緒,不愿意主動到稅務機關登記備案。
其實,個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稅率征收并不是新政策,從2004年開始稅務部門就已著手征收,《通知》只不過是再次把這一政策重申了而已。專家預計,在低端民宅租賃市場,房屋業(yè)主通常會把稅費轉嫁給承租人,收益并不會受到影響;而中高端市場,雖然投資回報率會有所下降,但是面對出售時的高額稅費,大部分業(yè)主不會選擇出售而是會繼續(xù)出租。因此,實施綜合征收稅率后,對于房屋租賃市場整體而言并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由于目前本市相當一部分出租房屋沒有進行備案,因此稅務部門很難對業(yè)主是否繳稅進行排查。不過,今年年底前本市將有望對出租房屋要求強制備案。(劉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