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發(fā)揮稅收對社會經濟的調控職能,對高漲的房價實行間接調控,昨日,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深圳將加強房地產業(yè)中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稅種的征管。
章家壽表示,提高和加強稅收征管,能減少地產投資商的利潤,從而減少對房地產的投資;征收二手房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有利于遏制個人炒房,從而降低需求,調低房價。
章家壽透露,深圳地稅局對二手房交易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對二手房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稅、對房地產商進行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等三項辦法已經進行研究制定,這三項辦法將盡快推出,具體時間有望在今年9月之前!
三大辦法控房價
加強個稅征管:建二手房價評估系統(tǒng)
深圳將在二手房交易中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章家壽表示,目前二手房交易中還存在“陰陽合同”,報稅價格遠遠低于實際成交價,“這樣交稅款是偷稅行為,我們將依照法律進行追繳”。另外,他透露,為了杜絕“陰陽合同”,遏制炒房行為,地稅局和房產有關部門已經做好溝通準備,將建成二手房價評估系統(tǒng),對不誠實的二手房交易價格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征收個人所得稅!
清繳土地增值稅:逼房產商吐暴利
章家壽介紹,深圳2005年11月開始對房地產商征收土地增值稅,方法是:在房地產項目完成后開始銷售時,按照非普通住宅1%、普通住宅0.5%的稅率預征收,待項目銷售完畢后,核實收入,按照土地增值率匯算清繳。
章家壽表示,目前對土地增至稅開征快滿兩年,一些房地產項目陸續(xù)銷售完畢,地稅局近期將出臺對房地產商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的辦法,對銷售完的項目進行核實,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據他估計,匯算清繳后的土地增值稅收入將是已預收稅款的10-20倍!
二手房征土地增值稅:可能按成交價乘0.5%收
個人在進行二手房交易中有收益的,也將交納土地增值稅,深圳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透露,深圳肯定將對個人征收土地增值稅,主要針對二手房非普通住宅交易。
章家壽表示,由于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增值率計算困難,將考慮固定一個稅率。上海按0.5%對個人二手房交易進行土地增值稅征收,深圳可能會考慮此方法,即成交價乘以0.5%為應納稅款。(張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