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17時許,在林肇路通往肇源方向發(fā)生一起吉普車與出租車相撞事故,出租車被撞后爆燃,3名困在車內人員被燒死。經查,駕駛吉普車的是名警察,還是醉駕。10月29日,大慶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此次事故。目前,肇事人劉偉已經被刑事拘留。
3人死于出租車內
10月19日17時許,肇源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郭某報警稱,在林肇路通往肇源方向有兩輛車相撞,車輛著火,火勢很大,需要滅火救援。
接警后,交警、消防、120急救中心迅速趕往現(xiàn)場。據(jù)警方介紹,在這期間,先后有5名目擊者報警稱,現(xiàn)場一臺路寶車著火,火勢很猛,車內有人被困。
幾分鐘后,頭臺派出所民警趕到位于林肇路266公里330米處的事故現(xiàn)場,側翻在道路南側的哈飛路寶出租車被燒得只剩下一個空架子,被困在車內的3人全部死亡。不遠處,一輛無牌三菱吉普車側翻在道路北側,兩名受傷的男子躺在公路上。
警察醉酒駕車肇事
在現(xiàn)場處理過程中,警方了解到,兩名受傷男子其中一名是肇源縣公安局治安民警劉偉,另一名是三菱吉普車車主肖某。兩人供認,當時,劉偉駕駛三菱吉普車與對面行駛的哈飛路寶出租車相撞后,出租車側翻爆燃。
肇源縣交警大隊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頭臺派出所民警將劉偉和肖某移交給肇源縣交警大隊。10月19日20時21分,肇源縣交警大隊對劉偉進行采血。經檢測,劉偉血樣含乙醇成分,屬醉酒駕車。
肇事者已被刑拘
10月25日,黑龍江駿博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結論,事故發(fā)生時,三菱吉普車行駛速度最小值為76公里/小時,哈飛路寶出租車行駛速度為27公里/小時。根據(jù)鑒定結論,發(fā)生事故時,劉偉屬超速駕車。
經DNA檢測,10月27日,3名死者的身份被確定。一名是路寶出租車的車主于某,另外兩名是一對年輕夫婦。
三菱吉普車車主肖某供認,今年7月,他以3.1萬元的價格從吉林省松原市的張某手中購買了這輛車,該車無任何手續(xù)。肖某在明知該車無任何合法手續(xù)的情況下購買,并且將車交給醉酒的劉偉駕駛,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對其進行依法處理。
新聞發(fā)布會上,大慶市公安局相關領導表示,劉偉已被刑事拘留。同時,督察部門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肇源縣公安局有關部門領導責任。(記者黃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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