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4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一名20歲青年涉嫌在網(wǎng)上認識14歲女童并發(fā)展成情侶,多次跟她在傷殘人士廁所、別墅等發(fā)生性行為,之后青年另結新歡。數(shù)月后,青年以女童不雅照作威脅,要求與她繼續(xù)性關系,包括要求她穿上校服玩性愛游戲,并恐嚇女童如不就范,會將其不雅照制作成傳單派發(fā)并公開二人關系。
涉案青年否認9項罪名,案件13日開審。
被告梁宇軒(20歲),被控4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發(fā)生性行為罪名,及5項以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交罪。
控罪指,被告在2006年3月至5月,在黃埔花園一個單位、大圍美田村商場的傷殘廁和男廁,以及土瓜灣某別墅,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他又被控在同年12月20日至2007年6月某日,在停泊在美田村和大帽山的私家車、土瓜灣和九龍?zhí)聊硠e墅,威脅X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張貼其性感照,及將二人關系和相片展示給其家人。
13日庭上播放女童X的會面錄像帶,X在影帶中表示,二人分手后,她在被告威迫情況下才跟他發(fā)生關系,被告曾威脅將她的不雅照片制作成傳單,送往她的家、學校和她男友的學校,或將她的照片放上網(wǎng)和將二人的關系告訴她的父母。X表示,因不想父母知道所以勉強就范。
直到去年6月,被告致電X,恐嚇X要她帶同一名女友人跟他見面,否則會將不雅照發(fā)給傳媒。X大驚,2日后向社工求助。聆訊14日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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