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古物咨詢委員會昨日經過長達四個多小時的公眾聽證會和開門會議后,經過二十八位委員投票,響應了多月來市民的聲音,決議將“皇后碼頭”評級為一級歷史建筑,將其定義為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必須盡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香港特區(qū)政府向立法會申請五千萬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碼頭,卻在眾多議員的壓力下,決定暫時撤回撥款申請文件。
古物咨詢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公眾聽證會,為公眾提供了一個討論和發(fā)表對“皇后碼頭”意見的平臺,會上多名來自不同組織團體,或是以個人身份發(fā)表對皇后碼頭去留的意見,大部分市民都表示,碼頭必須被定為一級歷史建筑,甚至更有市民提出將其定為“法定古跡”,進一步阻止政府有關部門對其進行拆卸工程。
十二票支持列一級
會議經過歷時兩個多小時后,由委員會主席何承天解釋投票評級的方法后,終以十二名委員投票支持列為一級文物;十名委員支持列為二級;三名委員支持列為三級,最后通過決議,將皇后碼頭評級為“一級歷史建筑”。
根據(jù)香港《古物及古跡條例》,一級歷史建筑是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必須盡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何承天表示,皇后碼頭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筑,但其評級并無約束力,因此皇后碼頭將并未確定不會被拆卸。但他說,根據(jù)定義,最好的決議方案是原址保存皇后碼頭,同時不經任何改建,但若然無法做到,政府就必須詳細向市民交代原由。
無意列為法定古跡
香港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梁悅賢表示,將皇后碼頭清拆后再重置,與一級歷史建筑評級并無矛盾,同時政府暫無計劃將皇后碼頭宣布為法定古跡。她說,是否將皇后碼頭定為法定古跡,是需要由古物咨詢委員會提出再討論,仍需時了解及討論。
根據(jù)香港《古物及古跡條例》,經過古物事務監(jiān)督,亦即民政事務局局長與古物咨詢委員會商討,并經行政長官批準和刊登憲報后,可宣布個別文物為“法定古跡”,立即受到相關的法例保護,具爭論性的方案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成員商討后才批準。
恰巧昨日早上特區(qū)政府向立法會申請的五千萬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碼頭款項,在眾多議員的壓力下,決定暫時撤回撥款申請文件。同時房屋及規(guī)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表示,雖然皇后碼頭被列為一級文物,但與政府最后的決定并沒有關系,最后令皇后碼頭最終是否會被拆卸再成為第三代碼頭,或項目是否會被整體擱置,及至昨日仍未有最后定案。(梁愚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