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應征文員變陪唱慘遭強奸 嫖客被判入獄7年
2008年05月20日 14:3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20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剛畢業(yè)的女學生按雜志招聘廣告應征文員,墮入求職陷阱,受聘后翌日上班才知公司是夜總會,當日更被安排陪客人唱歌聊天,其間被客人在房內強奸。這名嫖客早前在香港高院被控強奸罪,19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入獄7年。
已婚被告關志榮(50歲),19日被裁定于去年8月1日在油麻地新環(huán)球夜總會內強奸17歲事主。
法官判刑時說,案情透露,被告在違反事主意愿下與事主發(fā)生關系,而且沒有采用避孕措施,但接納被告沒有使用暴力或威脅事主,也是被告50年來首次被刑事定罪,而只有小學程度的被告白手興家,至今成為清潔公司店主,最后判被告入獄7年。
審訊案情透露,女事主上班當日,同事表示沒有工作,她到房內唱歌,又指若公司人手不足,要陪客人聊天。后來一名同事帶事主到房內見被告,其間他們討論時事,但被告開始對事主毛手毛腳,終將事主強奸,離開前把500元交給事主。
事主后來報警,被告5天后往警署自首。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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