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2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名21歲女子應(yīng)男友人邀請出席生日派對,女事主疑喝醉被帶到銅鑼灣白沙道一間賓館,疑被三名男子輪奸,及后女事主報警,涉案三名男子先后被警方拘捕,但他們均聲稱,女事主自愿與他們性交。
三名被告11日在高等法院分別否認一項強奸罪,女事主12日出庭作供。
分別任職會計文員、售貨員及保險從業(yè)員的被告鄧兆峰、朱君煒及黎子健,三人均24歲,同被控于去年8月26日凌晨在銅鑼灣白沙道紫薇園賓館內(nèi),強奸21歲女子X。三人均否認控罪。事主X12日親自出庭作供,法庭也接納控方要求,讓X在屏風后作供,以免其身份曝光。
據(jù)控方案情指,案發(fā)時任職出版社客戶助理的女子X,約于去年兼職時認識首被告鄧兆峰。去年8月20日,女子X其中一名友人致電表示,鄧兆峰的一名女性朋友于8月25生日,并邀約他們一同參加派對。女子X最終答應(yīng)并于當晚與鄧兆峰等一同到皇后大道東一間的士高,期間經(jīng)鄧兆峰介紹,女子X認識了其余兩名被告。
女子X在派對喝了數(shù)杯伏特加溝橙汁后感相當疲倦,并于座位上睡著。直至凌晨3至4時,第三被告黎子健叫醒她并帶她離開。
控方指女子X在迷糊間感到三名被告帶她上的士,并被帶到銅鑼灣白沙道紫薇園賓館。進入升降機時,女子X感到有人摸她的胸部。女子X進房后便睡著,當恢復(fù)知覺時她發(fā)現(xiàn)自己沒有穿衣且正與他人性交。她又見到次被告朱君煒正以手機拍攝,她也不知道自己已被強奸了多少次。
控方指女子X回家后即洗澡及洗衣服,及后又約前男友于大埔的快餐店見面,并一同購買“事后丸”,女子X吃下一粒。女子X向前男友哭訴事件,但不敢報警,怕家人知道。8月28日女子X終與母親說及此事,并報警求助。
警方數(shù)日后先后拘捕三名被告,三人均在警誡下表示女子X自愿與他們性交,且沒有反對到賓館,他們也承認有人曾拍下性交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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