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四日電 (記者 文青) 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今天表示,法治是香港成功及繼續(xù)成功的關(guān)鍵,《基本法》實施十年以來,最令香港人及海外投資者放心的就是在新憲制之下,司法獨立得到絕對的認(rèn)同和尊重。
黃仁龍在《基本法》實施十周年暨頒布十七周年研討會致辭時表示,根據(jù)“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原有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包括普通法)在新的憲制之下除與《基本法》有抵觸外,維持不變。
黃仁龍指出,維持原有法律和法制的實質(zhì)和效果,重要性猶如保護香港的根基。法治精神,包括法律不受政治或人為因素干預(yù),持正不阿,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觀念,必須努力栽培、推動和實踐。
黃仁龍表示,回歸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就居留權(quán)、政制發(fā)展及行政長官的任期三次解釋《基本法》的條文。中央政府及特區(qū)政府都非常明白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可能會造成的影響,大家都了解為什么人大釋法會令很多普通法的法律工作者擔(dān)憂香港法制的完整性及肯定性受削弱。
黃仁龍強調(diào),特區(qū)政府不會輕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情況出現(xiàn),他會竭盡所能,減低釋法對法治的影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