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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1月29日電 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發(fā)表金三林撰寫的文章稱,中國不同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差距很大,必須在2010年以前遏制房價收入比差距繼續(xù)擴大的趨勢。
今年上半年關于中國房地產(chǎn)市場爭論最激烈的時刻,有研究者通過分析房價收入比,得出了“中國房價收入比依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nèi)”這一結論。其理由主要有二:一是2004年中國房價收入比只有6.67(如果僅用住宅價格計算則應為6.44),低于2000年的水平;二是在房價上漲的同時,居民收入也在增長。
房價收入比是指家庭購房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用于考察居民的購房能力。盡管房價收入比是一個全球通用指標,但其合理范圍卻沒有國際慣例。例如,世界銀行1998年對96個地區(qū)(國家)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各地房價收入比的數(shù)值是高度離散的,這96個地區(qū)房價收入比最高的為30,最低的為0.8,平均值為8.4,中位數(shù)為6.4。
文章說,筆者按照相同的方法和數(shù)據(jù)來源,計算得出2005年中國房價收入比為6.77,僅比2004年略有上升。2005年中國家庭年總收入平均為33509元,按當年人民幣對美元平均匯率折算,約為4095美元,大體上和1998年全球中等收入家庭水平相當。而根據(jù)世界銀行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1998年全球中等收入家庭的房價收入比平均水平在5.4—9之間。這樣看來,中國當前的房價收入比不僅較低,而且還和國際同等水平相當。
但為什么大多數(shù)人的感受與上述結論截然不同?原因就在于,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太大,用簡單平均數(shù)遠不能真實反映中國居民購房能力的差距。筆者根據(jù)城鎮(zhèn)居民收入分組資料,分別計算出了2000—2005年最低收入戶到最高收入戶共七個組的房價收入比。結果表明,中國不同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差距很大,而且有越來越大的趨勢。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中國最低收入家庭的房價收入比很高,2005年達到了22.69,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35%;低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也較高,2005年達到14.74,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18%。
二是中國最高收入家庭的房價收入比很低,2005年只有2.45,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36%;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也較低,2005年是4.1,是全國平均水平的61%。
三是中國最高收入戶和最低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差距很大,2005年最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僅為最低收入戶的10.8%,二者的絕對差達到20.24。
四是中國最高收入戶和最低收入戶房價收入比的差距在加速擴大,2000年最低收入戶房價收入比是最高收入戶的5倍,2001年擴大到5.4倍,2003年擴大到8.5倍,2004年又擴大到8.9倍,2005年進一步擴大到9.25倍。
五是中國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房價收入比呈現(xiàn)不斷增加的趨勢,而高收入以上家庭的房價收入比呈現(xiàn)不斷下降的趨勢。尤其是,最低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上升速度較快,與中國房價收入比的總體走勢嚴重背離。
從國際比較(與世界銀行1998年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比較)來看,中國低收入家庭的房價收入比以及不同收入群體房價收入比的差距都大大高于國際平均水平。
2005年,中國最低收入戶房價收入比是22.69,是同組國際平均水平(9.7)的236%;中等收入戶房價收入比是7.75,是同組國際平均水平(9)的86%;最高收入戶房價收入比是2.45,只有同組國際平均水平(5.6)的44%。2005年,中國最高和最低收入戶房價收入比差距是20.24,而國際最高與最低差距是7.8,只有中國的39%。
綜上分析,作者認為,中國房價收入比的總體水平不高,也與國際平均水平接近;但是中國不同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差距很大,最低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高出同等國際平均水平很多,中等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與同等國際平均水平接近,而高收入群體的房價收入比要小于同等國際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