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奔走兩年顆粒無收
就在公積金中心得知國債被劃走的同一天,中國證監(jiān)會正式發(fā)出證監(jiān)罰字[2005]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書稱,亞洲證券自其前身原三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來,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挪用客戶債券的行為,且數額巨大,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一百三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取消亞洲證券的證券業(yè)務許可,并責令其關閉。
亞洲證券所違犯的第七十三條條款是:“在證券交易中,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yè)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第(三)款“挪用客戶所委托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違犯的第一百三十二條條款是,“未經客戶的委托,買賣、挪用、出借客戶賬戶上的證券或者將客戶的證券用于質押的,或者挪用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持有的國債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被券商私下用于抵押,又突然從賬戶上蒸發(fā)。驚愕之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始尋求解決辦法。
“我們先是去函華泰證券和亞洲證券托管組,要求予以解凍,但沒有得到批準!贝撕,他們不得不按照清算組的通知,向清算組申報了債權,希望在清算過程中能夠把這筆錢弄回來。
黃岡是個老區(qū),經濟不發(fā)達,近兩千萬的巨款來不得絲毫閃失,然而,他們得到的消息越來越壞。
“到后來,媒體開始披露亞洲證券的一系列劣跡,傳言其有20億元的資金窟窿,實際上亞洲證券已經資不抵債!
“如果通過清算組清算債權,這筆錢收回來的難度相當大。另外一個問題是,這些國債我們并沒有授權亞洲證券用來質押,也沒有借給他,本身不是什么債務關系!
在經歷近兩年的奔走后,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弄回一分錢,最后他們下定決心,通過法律尋求救濟。
訴請:誰的過失誰來買單
湖北省中和信律師事務所曹亦農律師和周群策律師擔任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代理人。在研究完案情后,他們認為,千萬國債不是蒸發(fā)掉了,而是被侵占了。
曹亦農的觀點是,公積金管理中心所持有的國債,是亞洲證券黃岡營業(yè)部非法質押登記給結算公司的,結算公司接受了非法質押,并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非交易過戶的方式,將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國債非法轉移過戶。亞洲證券與結算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產所有權,屬共同侵權主體,應對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07年4月16日,公積金管理中心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華泰證券黃岡營業(yè)部、華泰證券、結算公司為被告,請求判令被告華泰證券黃岡營業(yè)部歸還和賠償國債共計1766.9萬元,請求判令華泰證券、結算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原告認為,依據證券法、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可以認定以下事實:華泰證券接受了亞洲證券黃岡營業(yè)部的全部資產和客戶業(yè)務,在此基礎上成立了華泰證券黃岡營業(yè)部,該營業(yè)部作為原告的證券直接開戶和交易機構,理應對原告的國債資產安全負責,但華泰證券營業(yè)部沒有盡到義務,因此應對原告的國債損失承擔責任;華泰營業(yè)部是華泰證券的分支機構,華泰證券應承擔連帶責任。同時,被告結算公司作為法定的專業(y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有妥善保管投資者證券的義務,本案中,結算公司明知亞洲證券無權處分該兩筆國債,仍給予回購登記,且未經原告同意將該兩筆國債擅自劃轉予以凍結,侵犯了原告的資產權益。
曹亦農說,誰的過失誰來買單,最起碼不能讓無辜的老百姓買單,本案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并沒有過錯,如果讓無過錯者去承擔損失,顯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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