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3日電 中國審計報記者日前就有關審計隊伍建設、審計機關內部管理等問題對李金華審計長進行了專訪。在談到審計機關要接受外部審計的問題時,李金華表示,接受外部審計并不代表著審計機關存在著很多問題。
李金華說,審計機關有沒有問題、存不存在問題,不是因為是否對它進行了審計。一個單位有沒有問題都要依法接受審計,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有沒有問題必須經(jīng)過審計以后才能說得清楚。所以,對審計機關進行外部審計不等于審計機關就存在很多問題。
李金華說,審計機關是不是有問題要經(jīng)過審計來檢驗。這種審計必須是外部審計,審計機關自己也可以進行檢查,但不具有很強的公信力,人們可能會懷疑是不是客觀公正,只有外部來進行審計才有公信力。對審計機關,對任何部門都是一樣的,不能因為對它進行審計了就說明它有問題,這是不切合實際的。
李金華還說,審計別人不存在影響形象問題,對審計機關也是如此。審計你不代表影響你的形象。當然,被審計對象要是有問題了影響形象那也是客觀的存在,不是接受審計的必然結果。一個單位什么問題都沒有,那是不現(xiàn)實的,有問題不怕,關鍵是要認真進行整改。
李金華表示,在審計系統(tǒng)內對于審計署主動請外部來對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可能有些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是小題大做啊、自找麻煩啊。這里有一個理念大家必須要明確,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審計監(jiān)督是國家的一項制度,你只要使用國家財政資金都應該接受審計監(jiān)督。審計機關也是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國家財政資金是老百姓的錢,是納稅人的錢。你只要用了納稅人的錢,用了財政資金、公共資金就要接受審計,這是天經(jīng)地義的。在這方面,審計機關不應該具有特殊性,審計機關就可以不接受審計監(jiān)督,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