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遏制“土地腐敗” 以瀆職罪查處土地違法
2008年02月18日 10:27 來源:人民日報 發(fā)表評論
年初,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接連傳來消息:督辦邢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查處沙河市原副市長殷某以“少批多占”為手段,指使有關政府工作人員和村干部為其弟非法多占土地250余畝一案;督辦滄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查處肅寧縣國土局濫用職權,偽造土地使用權證,非法占用土地30余畝違規(guī)建設住房、別墅一案。
針對一些地方官員濫用職權破壞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違法問題,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近日就依法嚴懲土地違法瀆職犯罪作出專項部署,明確當前要依法查處的八類重點案件,以解決以往土地違法案件“查事不查人”的弊端。
這八類案件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亂占濫用農用地;徇私舞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濫用職權非法批準“以租代征”占地建設;濫用職權非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徇私舞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濫用職權擅自減免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收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失職瀆職、弄虛作假,違法審批、許可、放任非法占地行為,致使大量土地毀壞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在招拍掛建設用地使用權中徇私舞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鄭廣宇說,土地違法瀆職犯罪主體均系政府官員,甚至直接關系地方政府利益,查處困難多、阻力大。為此,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要求各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工作力度,對阻力大的案件由市檢察院直接組織查處或異地查處。(李增輝)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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