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假借為住房困難戶建房之名,行為高官分配豪宅之實的做法,使原本為保障住房困難戶而設的經濟適用房制度被扭曲,成為一項“劫貧濟富”的“負福利”制度。暗流涌動下,國民收入差距和基尼系數越來越大。
在廣西柳州地價最高的柳江東岸,有一片專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領導建的住宅小區(qū),名為河東苑。57畝地上只建有26幢樓房,每幢兩戶,在房改房不退的基礎上,在職正廳級干部每套建筑面積340平方米,售價74萬元;副廳級每套建筑面積320平方米,售價71萬元,相當于周邊商品房價的一半。(3月28日《人民日報》)
群眾反映,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暫行辦法》,單位建房要以解決單位職工住房困難為前提,無房戶和未達標戶優(yōu)先購買。其出發(fā)點是為了解決干部職工的住房困難,而為四大班子成員分配豪宅的做法,存在違規(guī)的問題:1.四大班子成員不是住房困難戶,沒購房資格。2.優(yōu)越的區(qū)位、幽雅的環(huán)境是商品房價格要素,在這里卻不計入成本。
其實,這種假借為住房困難戶建房之名,行為高官分配豪宅之實的做法,并不少見。這樣做一舉兩得:公務員的住房條件不斷改善,同時各地經濟適用房指標任務,又得以借此“貍貓換太子”來完成。而原本為保障住房困難戶而設的經濟適用房制度也因此被扭曲,成為一項“劫貧濟富”的“負福利”制度。一旦引入負福利的概念,就會發(fā)現福利不止是一個多少的問題,還是一個誰的福利的問題。我們現在的醫(yī)療也是負福利,一些官員可以報銷高昂的醫(yī)療花費,農民只能報十幾塊錢,如果反映在基尼系數上就是基尼系數負值很大。
更糟糕的是,領導干部隨著職位提升和時代變化不斷提高住房福利標準,使“負福利”的疊加效應不斷累積。原有的房改房不退,再分,顯然是“多吃多占”,而且一口吃個大胖子,300多平米的建筑面積(超低密度的占地不算),遠遠超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控制職工住宅標準的通知》(桂政發(fā)1995第39號)所規(guī)定的、廳局級領導干部住房建筑面積90至120平方米的標準。加上其原有住房面積,一個廳級領導干部至少占去七八個住房困難戶的保障房指標(以戶均60平米計)。
這種不斷升級不斷超標的福利分房模式,也必然要向上和向下兩個方面擴散:向上,為安撫離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領導,該市將市委大院內兩棟上世紀80年代建的辦公樓和一個球場拆掉,以同樣方式為他們建房。向下,廳級領導都“身先士卒”了,處級、科級干部能不逐步向上看齊嗎?
此外,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買了河東苑住房。人們不禁要問:難道任職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而且,一些公務員才干幾年,分到高標準住房后,就走了,或者辭職下海了,住房卻不必退出,比什么高薪都高薪。
有人說,你能想象一個住在簡陋單身宿舍里的人,會為全中國人民“安得廣廈千萬間”而竭盡全力嗎?這話問得好。但我們不妨反問:你能想象一個“先天下之樂而樂,后天下之憂而憂”、比“主人”更早住上豪宅開上名車,并且在生活上不斷追趕時代潮流的“公仆”,能夠設身處地為“主人”們的教育、醫(yī)療、住房困境殫精竭慮嗎?
1月中旬,中紀委第十七屆二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嚴禁領導干部超標準建房、多占住房、違規(guī)購買經濟適用房,清理糾正領導干部在住房上以權牟私的問題!钡壳翱磥,這些禁令如何落實還是個大問題。
□童大煥(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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