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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媒體上的兩則與暴力有關的新聞,主角都是人大代表。一個是《西安晚報》的消息:陜西韓城原市人大代表趙繼升非法買賣土地,發(fā)生糾紛后,率8名打手打死村民。另一個是湖南媒體的報道,稱一男子手舉“人大代表”證,街頭狂毆6旬保姆。
這些年來,人大代表違法亂紀的消息接二連三,屢屢見諸報端。為什么總是有人大代表動輒以“我是人大代表,誰敢把我怎樣”而肆無忌憚、耀武揚威?顯然,在他們眼里,“人大代表”便是護身符,是豁免證,是他們作奸犯科的擋箭牌,是維護自身特權和擺平一切的工具。似乎只要將它一亮,道德法律就可以不管不顧了。這種事情屢見不鮮,其影響之惡劣,足以引起我們警醒。人們不禁要問:這些人是怎樣成為人大代表的?
人大代表應該成為遵紀守法的模范。然而,事實上,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的選舉卻向某些“經(jīng)濟能人”傾斜。只要他們掙錢多,能納稅,往往就得到獲選青睞。有的人在“當選”人大代表之前,就存在嚴重違法、犯罪問題,卻能夠混進人大、政協(xié)。還有些代表并不是真正的民意所出,而是被行政內定的,一些代表的資格實際上成了官員身份的附贈品。
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依法治國戰(zhàn)略能否順利實施。素質極低甚至是黑社會人物混入人大代表隊伍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設、對整個國家機器的殺傷力都是不可想象的,F(xiàn)實警示我們,選舉工作的公開、透明,是從源頭上保證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隊伍純潔的關鍵。必須依法建立和完善代表選舉制度,把好代表入口關。同時,完善代表監(jiān)督機制,依法加強對代表當選后的監(jiān)督。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讓有問題的人物輕易地進入候選人隊伍。(符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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