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判決,圖為載著黃光裕的法警車輛進入法院大門。黃光裕因非法經(jīng)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人民幣、沒收財產(chǎn)2億元人民幣。 中新社發(fā) 侯宇 攝
中新網(wǎng)5月19日電 黃光裕案18日一審宣判,香港《大公報》19日刊文《牽涉上千官員 政商網(wǎng)絡嚇人》說,黃光裕案廣受關注的原因之一,乃是因為該案牽涉范圍之廣、人數(shù)之多、政商網(wǎng)絡之龐大,令人瞠目結舌。有人感嘆:“首富黃光裕在中國官場制造的腐敗,其威力猶如一顆原子彈!”
文章摘編如下:
黃光裕案廣受關注的原因之一,乃是因為該案牽涉范圍之廣、人數(shù)之多、政商網(wǎng)絡之龐大,令人瞠目結舌。有媒體估計案件涉及的各級官員近千名。有人感嘆:“首富黃光裕在中國官場制造的腐敗,其威力猶如一顆原子彈!”
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監(jiān)視居住。其后,陸續(xù)有涉嫌與黃光裕案有關的官員落馬。
從起訴書來看,陳紹基、王華元、黃松有均未被列入。而坊間一直流傳黃松有是因黃光裕案最早落馬的高官,并且據(jù)稱前兩位也與黃光裕案不無關聯(lián)。
2008年10月15日起,時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黃松有接受中紀委審查,2009年10月,最高法院紀檢部門和中紀委共同宣布,對黃松有雙規(guī)調查結束,黃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檢察院,開始進入司法程序。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及經(jīng)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因涉嫌黃光裕案被雙規(guī)。
2009年4月,廣東省政協(xié)主席陳紹基與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幾乎同一時間被押往北京接受調查。
2009年6月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被查,10月中旬,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處長孫海亭被中央紀委帶走,協(xié)助調查黃光裕一案。
另外,2008年8月被雙規(guī)的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也被指與黃光裕案有關,在2004年至2007年為國美電器公司提供便利,收受賄賂。
就在大家普遍認為黃光裕案已經(jīng)調查完畢時,臨近2009年末,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影和“茂業(yè)系”掌門人、商業(yè)地產(chǎn)富豪黃茂如相繼因為牽涉黃光裕案而接受調查。(梁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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